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設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和更改辦事機構名稱的決定

1988年9月24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設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和更改辦事機構名稱的決定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8.09.24
  • 實施時間:1988.09.24
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省人大常委會增設農村經濟委員會、人事選舉委員會;將民族委員會改為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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