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吉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章程,下設舍務部、信息部等十二個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 組織性質:學校管理的助手和生力軍
  • 機構設定:舍務部、信息部等十二個部門
  • 時間:2012年4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吉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
第二條: 組織性質:吉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學生會,在學校黨總支領導和學院分團委的指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以學院發展、服務同學、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為工作宗旨,通過開展有益於同學身心健康的學習、創作、文體、社會實踐、志願者服務、社會公益等活動,積極創造良好的學風、校風,引導全院學生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並反映同學們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促進同學和學校,同學和老師,同學之間的溝通了解,是學校管理的助手和生力軍。
第二章 組織和職責
一、機構設定
美術學院學生會在院學工辦的指導下,受主席團直接領導,下設有秘書處、實踐部、體育部、生活部、外聯部、學習部、宣傳部、文藝部、女生部、勤工部、舍務部、信息部共十二個部門。各部門分別有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或兩到三名)、部員若干名。
學生會下屬各班設班級管理委員會,設有班長一人、團支書一人及其它班委若干人。由班級大會選舉產生,負責班級內部各項事務,負責傳達院團委、學生會工作,協助年級開展學生工作。
二、職責分配
1、主席團:內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主席:負責學生會的全面工作,領導各部部長開展各項活動,對學生會的重大事情作出決策並對各項工作實施總體監督,對下屆成員有提名及建議的權利,對校學生會負責。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計畫,制訂每學期的工作安排。檢查各部工作情況,及時總結學生會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學生會主席團和全體會議,對各部工作進行評議。學期終給各部做工作鑑定,進行工作考核。研究學生會的工作和發展方向。
副主席:受主席直接領導,在學生會中協助主席做好各方面具體工作,對學生會負責。主要職責是分管學生會一定的部門,主動配合主席搞好各項工作,當好主席的決策參謀。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為他們解決實際問題。配合主席做好各項工作,及時把有關情況反饋給主席。認真協調分管部門之間的關係,並加強對分管幹部的傳、幫、帶工作。
2、部長:對分管主席負責。主要職責是制定部門一年的工作計畫,具體落實開展。對本部幹部合理分工,並指導他們開展工作。及時總結本部的工作情況,並向主席匯報。關心本部門學生幹部,在工作中注意發現和培養人才。了解廣大同學對本部的工作意見和要求,並及時改進。
3、副部長:對部長負責。職責是配合部長工作。認真做好部長安排的各項工作。對本部工作出謀劃策。部長不在時,可受委託負責本部工作。關心部門幹事,認真做好乾部培養工作。
4、部員:對部長、副部長負責。主要職責是遵從各項工作安排,具體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開展工作要有服務意識,對工作要積極熱情,認真負責。在做好本部工作的同時,積極協助其他部門搞好學生會的各項活動.
三、任務分配
秘書處
以協助學生會主席團處理學生會日常事務為工作中心,協調各部門的關係,促進學生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安排學生會周一至周五值班人員。
2、會議的通知及會議精神的傳達,會議期間做好會議記錄。
3、管理學生會各種檔案、信函等,並對檔案、信函登記,存檔。
4、協助主席團調配人手、傳達通知、撰寫有關檔案,處理及各部門檔案的修改整理工作。
5、做好活動經費的預算、支出、收入登記。
6、負責組織學生會新成員的招聘,開展各部門的培訓,提高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水平。
7、根據考勤制度對學生幹部日常行為進行嚴格考察、量化管理、建立檔案並在學期末向全體學生幹部公布。
8、做好本院點名冊以及輔導員溝通手冊的收取、發放工作確保院部及時了解各班級的出勤情況及日常工作、意見。
實踐部
1、協助學校以及院部抓好學風建設,營造特色鮮明的校園文化氛圍。
2、負責組織各項與學習有關的活動(如:辯論賽、演講比賽、徵文比賽等),鍛鍊學生的思維和動手能力,開拓視野,豐富知識。
3、與學校、兄弟學院的相關部門合作開展與學習相關的活動。
4、積極負責組織參與學校的各項學術類活動。
5、邀請學校或舉辦各種與學習有關的專題講座或報告會,開拓同學的學術視野。
6、舉辦各種經驗交流活動,如讀書活動心得交流會,新老學生學習交流會、思想交流會等。
7、聯繫各班學習委員,深入了解和調查同學一定時期內的學習動向和意見,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促進教與學的交流、發展。
8、做好每學期的綜合測評工作。
體育部
1、組織開展校內以及院部各類體育比賽,如年級籃球聯賽、足球聯賽,全校性籃球賽、足球賽等其他體育賽事活動。
2、協助學工辦做好早操的檢查工作,保證出操質量,配合校級檢查。
3、有計畫地廣泛開展體育活動,發現、培養體育骨幹,活躍學生課餘生活。
4、指導各班體育委員開展工作,規範管理。
5、積極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和強健體魄的體育和遊藝活動,給同學們提供展開自己特長的舞台,豐富學生的課餘活動,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
6、協助學院辦好一年一度的田徑運動會,並做好運動員的選拔訓練工作。
生活部
1、負責學生衛生活動的規劃和實施工作,並在活動中培養同學們的衛生觀念,使大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檢查和督促各班的衛生情況,配合院學生會等部門重點抓好本院教室環境衛生。批評和制止各種破壞衛生的不良行為和習慣;
3、開展“先進班級”、“文明班級”等的評比活動,表彰在衛生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級和個人;開展豐富多彩的課餘活動,積極為同學們服務。
4、組織各班生活班長每周對全院各班教室,進行兩次統一的衛生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及時糾正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於只圖應付差事或漏掃的班級,一定要令其重掃,並追究班級衛生委員的責任,並給予相對的處罰。
5、定期召開生活部及生活班長會議,收集各方面的意見或建議,真誠接受各方面的批評和監督,在不斷總結經驗中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6、充分利用和發揮板報的作用,用批評和表揚的方式來督促各班,從而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宣傳部
1、協助學院和學生會做好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包括海報、標語、橫幅等製作。
2、負責學生會各項重大活動的前期策劃和全程宣傳活動。
3、組織學生會各部和有關學生做好新生入學、歡送畢業生等宣傳工作。
4、配合形勢,開展美化校園、提高思想覺悟的各種活動,如書畫評比賽,校園科技文化藝術節等。
5、指導各班宣傳委員開展工作,組織各項活動的宣傳。
6、大力開展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教育,宣傳工作,並組織舉辦好每年的學生書畫、攝影、手工藝品展。
文藝部
1、策劃和組織學校大型文藝匯演和比賽。如歌手大賽、舞蹈大賽等。
2、落實各班文娛委員職責,發現培養文藝人才,指導各班文藝委員開展有益的文娛活動。
3、舉辦各種文藝講座、文藝演出等活動,提高同學們的文藝理論水平和欣賞水平。
4、組織全校各班積極參加學院的校園文化藝術節,並且要組織編排節目代表學生會參加。
5、做好每年的元旦晚會等重要節日的文藝活動。
6、做好畢業生送別晚會以及每年的迎新晚會等大型的文藝演出。
外聯部:
1、為學生創造有利的對外交往平台,尋求社會各界對我院學生工作的支持與幫助,為學生會提供部分資金保障。
2、立足學生面向社會,開展與社會相聯繫的活動,樹立院部形象,對外擴大學生會的影響力和接觸面。
3、在學生會各項活動舉辦前,找好活動的贊助單位,為院部活動的成功舉 辦貢獻自己的力量。
4、組織同學參與各種自強自立的實踐活動,負責學生會聯繫校外社會實踐的工作。
女生部
1、根據女生特點,積極開展有益於女生學習、生活及身心健康的活動。
2、維護女生合法權益,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女生的意見和要求, 同時承擔一些發揮女生特長的服務工作。
3、每學期舉辦一次有特色的部門活動。
4、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組織活動。
信息部
1、及時報導學院以及院部最新動態。
2、活動期間負責攝像工作,活動結束後及時寫好報導通訊等。
3、通過各班級的信息員,徵集稿件,發表一些反映本院特色的文章。
4、做好採訪工作,獲取對同學學習最有幫助的信息。
5、與宣傳部密切合作,做好各類活動的宣傳工作。
6、做好美術學院網站的管理工作,及時將院部的活以及各項通知公告發布到院部網站和院網站上。
7、宣傳心理學知識,提高心理健康意識,增強心理自助與助人的能力;促進心理學學習,開展心理學研究與實踐活動。
8、做一些同學關心的心理學問題問卷,如性格、氣質、能力量表,使會員加深對自己的了解,正確對待自己的學習、工作、生活。
9、舉辦心理座談會、心理學經典影片放映、心理訪談等形式的活動,促進廣大同學的心理健康發展。
10、協助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組織各項活動。
11、負責策劃、組織和開展協會的各項活動。。
舍務部
1、每學期迎接新生,及時協調我院新生的住宿被褥情況、安排寢室;
2、日常的檢查作為工作的重心,定期對各宿舍樓寢室的衛生、內務、物品擺放等進行認真的檢查,並對一些寢室做出評價。為同學更好的服務,提高同學們住宿環境,為每一天的學習打好基礎;
3、負責“文明宿舍”的評比工作,協助學工辦,負責院學生舍務工作,並指導寢室長工作,期末負責寢室長工作考核;秉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評估、統計每一個寢室一個學期的綜合成績;
4、協助學工辦老師和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工作,鍛鍊與人交流和解決實際困難的能力;
第三章 獎勵和懲罰
一、學生會幹部的獎勵:
1、學生會幹部(包括助理)的考評成績作為推優、評優、評獎的重要依據,每年據此進行一次學生會“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以調動學生會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2、由院部組織評選,擔任學生會幹部一學期以上的所有成員都可以參加“先進個人”的評選,各學生會部門可參加“先進部門”的評選。
3、對獲獎的幹部部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頒發獎品和榮譽證書,並將表彰材料存入學生人個人檔案。
4、對於工作表現特別突出的優秀學生會幹部部員,除了進行表揚或者評選為先進個人外,同時可推薦進黨校學習或介紹推薦入黨
二、學生會幹部的懲罰:
1、工作不稱職的學生會幹部(包括部員)應給予相應的懲罰,懲罰的內容與措施如下:
(1)違反學生會章程者,應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勸退除名等處理。
(2)考評未達優良者,取消評優資格,給予口頭警告或批評教育。
(3)違反紀律者,使其情節輕重給予撤職(或除名)、追究責任或交學校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4)工作積極性不高,對自己不嚴格要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免除職務。
(5)對於長期請病事假,影響正常工作者,予以勸退。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再繼擔任學生會學生幹部(部員):
1、考評成績為不合格者。
2、不能以身作則、不能嚴格要求自己或不能起表率作用者。
3、思想道德較差,有損學生幹部形象。在學生中威信較低者。
4、無故不參加學生幹部會議或其他集體活動兩次以上(包括遲到和早退兩次以上)者。
5、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者。
6、工作拖拉敷衍了事,不能按期完成任務者。
7、一學期內無任何工作實績,不能在學生中樹立較高威信者。
8、以職權謀私、拉幫結派、搞團伙組織、製造矛盾者。
9、不積極主動、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庇護錯誤行為,或者發現有違紀行為而不出面制止者。
10、因工作影響學習,成績明顯下降,或者考試出現不及格現象,或者學習名次居班級中下游者。
11、酗酒、生活作風不檢點造成不良影響者。
1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違反校規校紀收到各類處分,或者受到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
對於上述不符合幹部條件的學生,在取消幹部資格(以勸退、撤職、除名等方式)的同時,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取消評優資格,並通報。
第四章 附則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美術學院學生會。若有對本章程作出修改,需由部內全體成員討論通過後方可實行。
美術學院學生會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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