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十大功能區建設若干政策意見

為集中多方面資源、要素和力量,全力推進十大功能區建設,帶動全市經濟社會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吉林市政府決定向十大功能區進一步下放管理許可權,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十大功能區建設若干政策意見
  • 發布部門:吉林市政府
  • 檔案號:吉市政發〔2012〕3號
  • 發布時間:2012-2-11
  • 關鍵字:吉林市 十大功能區 建設 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十大功能區是我市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載體,是在長吉一體化戰略框架下,加快促進產業升級和城市功能轉換的重要抓手。為集中多方面資源、要素和力量,全力推進十大功能區建設,帶動全市經濟社會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市政府決定向十大功能區進一步下放管理許可權,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具體意見如下:
一、進一步下放項目審批管理許可權。對於投資總額在20億元以下、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並實行備案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政府授權十大功能區中的省級及省級以上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負責項目審批管理。
二、加強規劃指導和服務。十大功能區的規劃編制,市規劃主管部門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超前介入,優先安排,並根據建設時序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組織編制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市規劃局在國家級開發區設立直屬分支機構,對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實行一次性現場踏查,建立綠色通道專項辦理“一書”(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兩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促進項目儘早開工建設。
三、加強土地管理和減少審批環節。市國土資源局在國家級開發區設立直屬分支機構,負責區域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區域內集體土地征地,負責土地一級開發、土地儲備、確定區域內土地出讓底價、土地征地拆遷成本審核、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資產處置和登記發證等項工作,行使區域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職能。
四、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原則,不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應優先安排開發區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的農用地轉用計畫,保障項目建設的用地需求。開發區用地占補平衡納入全市統一計畫。
五、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實行節能審查分級管理。凡是不需要提請國家、省和市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節能審查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
六、調整市財政與國家級開發區、化工循環經濟園區的利益分配關係。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從2012年至2016年,以2011年為基數,新增市、區共享收入部分,市、區分成比例改按3:7執行。
七、支持十大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府統一收取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參照年度實際收入,由市財政按30%返還給十大功能區所在的行政區或開發區。此項資金全部定向用於區內基礎設施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八、加大政府專項資金定向支持力度。十大功能區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優先申報爭取國家、省相關專項資金。每年從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支持經濟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中劃出70%支持各功能區的項目建設,同時,各功能區所在行政區或開發區財政須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資金。
九、進一步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十大功能區新建經營性項目,除工本費、資源補償性收費嚴格按核定標準收取外,其它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下限標準減半收取,免徵部分屬於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性收費。開發區實行一個視窗收繳各項費用。
十、調整部分生產要素價格,降低項目建設和企業運營成本。
凡是在十大功能區範圍內新建的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屬於市政府定價範圍的生產要素價格按優惠原則配置。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對於需要特殊扶持和重點培育的企業和項目,必要時可按一定數額和比例在一定時期內給予財政性資金補貼。
十一、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垂直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開發區內實施行政執法時,應通知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執法。
十二、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規定,並通過開發區管委會向企業公布收費的法定標準和依據,杜絕亂收費行為發生。
十三、完善投融資支撐體系。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功能區發展建設公司;鼓勵以功能區為基本單位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支持建立以社會資本為主的私募股權和合夥制投資基金;積極發展多元化的擔保公司和貸款公司;廣泛利用BT、BOT等投融資方式建設功能區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
十四、實行靈活的用人和收入分配機制。十大功能區中的開發區管委會享有區域內人事管理許可權,管委會內設機構不搞對口設定;按照有關規定,可自行引進和聘請高端人才,享受市級有關政策;可自行組織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在核定編制內),報市編辦、市人社局備案。
十五、積極探索園區共建模式。支持開發區設立省際、國際產業合作園區,廣泛吸引海內外、域內外投資者實施整體開發,探索實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享機制。加快引導中心城區工業企業向相關功能區遷移。
十六、推進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按照“小政府、大服務”的模式,推進開發區管理體制創新,積極探索國際化、市場化建設機制。在中新食品區、北大壺開發區、金珠工業區探索實行開發區與行政區合一和有利於開發區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創新發展模式。
十七、擴大開發區對社會事務管理許可權。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將國家法律法規允許委託的相關許可權下放給開發區管委會,並加強依法監督和業務指導。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承擔起行政和法律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嚴格規範行政管理、審批、執法行為,主動接受市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
十八、進一步完善對開發區的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符合開發區特點、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促進開發區健康發展。
十九、市政府授權市規劃局和國土資源局負責核定十大功能區享受政策的區域範圍。
二十、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以上政策內容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報市政府審查後執行。
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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