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畢業論文

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璜規範(2010年9月):研究生學位論文集中反映了研究生在學期間的主要科研成果和學術水平,是學校授予學位的重要依據。為了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質量,特制訂此規範。要求凡在本校申請博士或碩士學位者在撰寫學位論文時,統一執行本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畢業論文
  • 類別:論文
  • 地點:吉林
  • 單位:吉林大學
目的和要求,組織與管理,過程管理,其它,

目的和要求

(一)畢業論文(設計)的主要目的
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初步進行科學研究的能力以及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獲取新知識能力;培養學生嚴謹、求實的治學方法和刻苦鑽研、勇於探索的精神。在撰寫論文(設計)過程中,深化有關理論知識,擴大知識面,獲得閱讀文獻、調查研究、社會實踐、科學實驗、工程訓練以及使用工具書和寫作等方面的綜合訓練,使學生在以下幾方面得到提高:
1、調查研究、方案論證、分析比較、查閱文獻資料的能力。
2、設計、計算、繪圖與標準化正確選擇的能力。
3、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撰寫論文能力。
4、創新意識、創新能力以及獲取新知識的能力。
(二)畢業論文(設計)的基本要求
1、畢業論文(設計)按照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教學大綱》的要求進行;
2、畢業論文(設計)要具有學術性,要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內某一問題進行專
門、系統的研究,並表述其研究成果;
3、畢業論文(設計)要具有創見性,要求作者對學術或工程的某一個問題有新的發現、
新的構想或新的發展與完善;
4、畢業論文(設計)要具有科學性,要求作者的論述系統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
到首尾一貫而不能前後矛盾,要實事求是而不能主觀臆造。
5、畢業論文(設計)應做到觀點正確、論據充分、推理嚴密、計算準確;層次分明、條理清楚、語言簡練;有必要的相關資料、圖表等。
6、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參閱一定量的外文資料,並在論文(設計)中反映出來。

組織與管理

畢業論文(設計)教學工作是在主管教學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統一管理與協調,各學院具體組織,各專業教研室(或研究室)具體負責。以專業為單位,成立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小組,對畢業論文(設計)的全過程進行具體的管理和質量監控。
各專業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小組在學院領導下負責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安排指導教師、論文(設計)教學檢查與畢業答辯、成績評定等工作,各學院要做好畢業論文(設計)歸檔工作,每屆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要在答辯後一周內收齊,編號登記,造冊歸檔。
教務處負責協調各學院安排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組織人員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檢查,布置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等管理工作。

過程管理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一般經過選題、收集資料、調研、實驗、撰寫論文、成績評定等幾個過程。
(一)畢業論文(設計)時間
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時間按吉林大學本科培養方案執行。
(二)選題工作
1、畢業論文(設計)應一人一題。由幾名學生共同參加的課題,必須明確每名學生應獨立完成的任務,並在題目上加以區別。
2、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應貫徹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根據學生所學專業進行選題,有開拓性和創新性。套用型、調查研究型、理論探討型的題目均應占一定的比例。
3、選題要考慮學生的專業基礎和寫作時間的限制,充分考慮主客觀條件,大小適中,難易適度。
4、選題工作於畢業論文(設計)的前期進行。有條件的理工類專業應將選題工作提前在第7學期開始進行。選題工作分兩步,第一步教師報題,填寫“畢業論文(設計)選題論證書”,由教研室(或研究室)領導小組審查篩選,報學院備案,第二步由學生選擇課題,教研室(或研究室)在畢業論文(設計)開始前,向學生公布課題題目,並組織學生選擇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工作。
5、題目一經確定,不應隨意改變課題內容,如必須刪增,需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6、學生選題結束後,有條件的專業要實行開題報告制度。
(三)指導工作
1、指導教師的資格
(1)指導教師應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有指導經驗的教師擔任。首次參加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的指導教師,學院應安排副教授職稱以上有經驗的教師對其工作進行指導。
(2)在校外做畢業論文(設計)時,可由教研室聘請相當於講師以上的科研、技術人員擔任指導,由本專業講師及以上職稱的教師負責,掌握論文的進度、要求,協調有關工作。
(3)指導教師由教研室確定並經學院教學院長審批後,在學院備案。每個指導教師指導學生人數不得超過10人。
2、指導教師職責
(1)指導教師要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嚴格要求學生,重視培養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分析問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
(2)幫助學生做好選題工作。學生選定題目後,指導教師向學生介紹論文題目的意義和要求,幫助學生了解問題的研究現狀和必讀的參考資料,指導學生進行調查研究、實驗等。
(3)指導學生擬定論文寫作計畫和寫作提綱,審閱論文初稿,指導學生完成論文寫作。
(4)檢查學生論文的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定期向學院(或教研室)匯報指導論文(設計)進展情況。
(5)畢業論文(設計)期間,指導教師在崗時間每周不得少於6至8小時,嚴格控制指導教師的出差,因公必須出差,2周內需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批准,超過2周,需經教務處批准,並事先布置好學生任務,委託他人代為指導。
(四)學生
1、學生在畢業論文(設計)期間,認真填寫“畢業論文(設計)手冊”,沒有填寫“畢業論文(設計)手冊”者,不能參加答辯。如果丟失,要及時辦理補發手續,但以往的記錄一律不得補填。
2、努力學習、勤於實踐、勇於創新,獨立保質保量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不得弄虛作假和抄襲、拷貝他人的成果,否則畢業論文(設計)成績按不及格論處。
3、學生要尊重指導教師,虛心向指導教師學習,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和檢查。
4、遵守紀律,保證出勤每天8小時,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應遵守有關單位的作息時間。學生遇事病等,需請假1至2天,需經指導教師批准,請假3天以上,需經學院批准,累計曠課5天(含5天)或請假15天(含15天)者,其畢業論文(設計)按不及格論處,需重修。
5、學生調研或實驗時,愛護儀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有關部門規定,嚴禁在工作場所戲嬉、打鬧、打撲克、下棋等。
(五)檢查
在畢業論文(設計)教學階段,各學院要對該階段的教學過程進行檢查,主要包括:
1、前期:各專業著重檢查指導教師到崗情況,課題安排、任務填寫、選題等工作的落實和進展情況;
2、中期:各院著重檢查學生的學習態度、工作進展、教師指導情況及畢業論文(設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各專業應有書面檢查記錄,並將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向學院匯報;
3、後期:根據畢業論文(設計)的要求,檢查學生課題任務完成情況,並對學生進行成果驗收及答辯資格審查。
4答辯和成績評定
1、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完成後,指導教師應仔細審閱,並寫出評語。評語要言簡意賅,有針對性,提出論文的優點與不足,指出論文解決的關鍵問題。
2、學生在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任務後,必須進行答辯。
3、答辯前,各學院成立答辯委員會,下設若干答辯小組。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任組長。
4、答辯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全部資料應由評閱人詳細評閱。評閱人應是具有指導資格的教師,學生的指導教師不擔任其評閱人。評閱人應寫出不少於100字的評閱意見。
5、優秀和較差及有異議的畢業論文(設計),各學院答辯委員會可酌情組織二次答辯。
6、答辯結束後,答辯小組應為答辯的畢業論文(設計)寫出不少於100字的評語,並給出成績,交答辯委員會審核。
7、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合格後才能評定成績。
8、成績評定必須嚴格掌握標準。按優秀、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分評定,也可按百分制評定。優秀成績的不超過15%。
9、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經答辯委員會審定,主管院長批准,在學院備案。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存入學生檔案。

其它

1、學校將根據有關實踐教學規定,按學生規模撥畢業論文(設計)經費,供學生購買資料、消耗材料、調研、複印、補充機時等使用。其它費用學生自理。
2、學生如在校外單位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如委託校外單位答辯並評分的,須主管教學院長批准,並在學院備案。
3、學生畢業時畢業論文(設計)不及格者,只髮結業證書,不發畢業證書,畢業後一年內回校補做畢業論文(設計),補做及格,換髮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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