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論文(設計)是教學計畫中實踐教學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大學關於學生獨自赴校外企事業單位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暫行管理辦法
- 文號:校教字〔2005〕11號
- 發布部門:吉林大學教務處
- 發布時間:2005年3月15日
概述,選題,指導,管理,
概述
由於企事業單位能夠提供合適的論文(設計)題目,必要的軟、硬體條件、實際工作環境和有經驗的指導人員,學生赴企事業單位完成部分畢業論文(設計)工作有利於教學質量的提高。為了加強管理,現對學生獨自赴校外企事業單位進行畢業論文(設計)做如下規定:
選題
畢業論文(設計)的題目可以是學院下達的題目,學生利用企事業單位的條件與環境完成;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的實際題目,由該單位和學院協商擬定,但必須經專業畢業論文(設計)領導小組審核通過。題目必須滿足專業教學要求,難易程度適中,即要保證學生經過努力能夠完成,又要工作任務量飽滿。
指導
1、赴企事業單位做畢業論文(設計)的學生,必須由學院配備指導教師,負責整體上的指導工作,同時由企事業單位指派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負責具體的指導工作。
2、本校指導教師應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的指導人員提出要求,與他們及學生保持聯繫,及時對學生的工作質量和進度情況以及企事業單位指導人員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同時應做好檢查指導記錄,作為對學生在校外期間工作及教師指導工作的考核依據。
3、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後,應由校外單位的指導人員寫出綜合評語並提供有關資料,作為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的考核依據,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在學校進行答辯。
管理
1、學生到校外做畢業論文(設計)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必要時應徵得學生家長的同意。同時還應提供擬赴單位的正式接收檔案、論文(設計)題目、指導教師情況、工作計畫以及工作環境、條件等材料。學院應對上述材料進行核實,經學院研究後方可批准,同時報教務處備案。
2、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的要求、程式、管理辦法原則上與在校內相同。
3、學生離校前學院必須對其進行思想教育、紀律教育、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在校外工作其間遵守法律,遵守社會公德,樹立良好的形象;遵守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工作,不做與論文(設計)無關的事;定期向本校指導教師匯報工作進展及存在的問題;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在外期間的人身安全。
4、學生必須按學院規定的時間返校,參加畢業論文(設計)答辯方能進行成績評定。畢業論文(設計)評語由校內指導教師綜合自己掌握的情況、校外指導教師的評語和提供的材料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