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吉木乃縣廣匯路6號。全院有人員3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4%,其中碩士2人,占總人數的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木乃縣人民法院
- 區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
- 地址:新疆吉木乃縣廣匯路6號
- 郵政編碼:836800
- 聯繫電話:09066182917
- 成立時間:1950-10-01
- 全院人數:39人
- 院長姓名:木拉力·卡力甫漢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吉木乃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吉木乃縣廣匯路6號。全院有人員3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4%,其中碩士2人,占總人數的5%,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吉木乃縣人民法院現在內設11個庭室,分別為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事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隊、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網管室。於2008年創立了“沙爾合提•烏拉孜別克調解室”。下設有喀爾交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強力推進六好法院建設,建設“學習型法院”和“學習型黨組織”。把黨建工作的重點放在黨支部建設上,推廣“支部建設庭上”的經驗做法,向每一位當事人發放印有“五個嚴禁”的監督卡,切實加強了內外監督。每半年評選一次“星級法官”(包括“綜合之星”、“公正之星”、“效率之星”、“效果之星”、“規範之星”)、“星級書記員”、“星級行政人員”。2008年,民庭法官沙爾合提•烏拉茲別克的先進事跡,積極推廣以她姓名命名的“沙爾合提調解室”典型經驗做法,在自治區“訴調對接”經驗交流會上,沙爾合提•烏拉孜別克調解室代表全疆基層法院作了典型發言。2014年,建立社區民眾工作法官服務站,成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最受歡迎的整改案例在全地區推廣。實施審限跟蹤和案件催辦督辦制度,杜絕了超審限案件的發生;實行發改案件逐案分析通報和錯案追究制度,提高了法官的責任意識和案件整體質量。實施兩評查通報公示制度、生效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等制度。在法院內外網站開闢司法公開專欄,增設“網路發言人”、“院長信箱”、“法院部落格”等欄目,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和期待。對外新聞宣傳充分發揮媒體優勢,依託媒體平台及時發布審判、執行工作信息,正確引導媒體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創建自治區法院文化示範單位,引入“人才培養”項目,制定《青年法官導師制度實施意見》,著力提升培養初任法官甄別證據、查明案件事實、適用法律、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力求達到最優的辦案效果。
所獲榮譽
先後被授予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檔案管理自治區一級單位、自治區愛國衛生紅旗單位、地區級民族團結模範單位、地區級五五普法先進單位、縣級綜合考評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連續五年被地區中院授予地區先進法院。2009年率先通過自治區高院清理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的驗收,沙爾合提·烏拉孜別克法官被授予自治區級優秀法官。2010年以優秀法官姓名命名的沙爾合提·烏拉孜別克調解室,開創新疆基層法院調解工作新思路,民庭庭長沙爾合提參加最高院法院工作會議,被授予全國優秀辦案標兵榮譽稱號,縣委授予她縣域經濟特殊貢獻獎。2012年,在自治區訴調對接經驗交流現場觀摩會上,我院代表全疆基層法院做典型發言,6月,地區法院現場觀摩會在我院召開,我院審務工作站及沙爾哈提調解室工作亮點,法院的院容院貌等工作得到自治區高院、伊犁州分院及地區中院領導的充分肯定。2013年1月,被阿勒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授予“2012年度基層法院綜合考核第三名”; 2月,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授予“2012年司法宣傳工作成績突出單位”; 7月,受到阿勒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通報表揚; 9月,被阿勒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授予阿勒泰地區法院第二屆文藝匯演“團體二等獎”、“優秀節目三等獎”; 10月,被自治區文明委評為“自治區級文明單位”;12月,被自治區高院評為“2013年度司法宣傳先進單位”。2014年10月,被授予吉木乃縣民族團結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吉木乃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