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地教育制度

吉布地教育制度,吉布地曾為法國殖民地。 1977 年獨立。人口 4O.9 萬(1990 年),主要有伊薩族和阿法爾族。伊薩族占全國人口的 50%,講索馬里語;阿法爾族約占 40%,講阿法爾語。官方語言為法語和阿拉伯語。94%的居民是穆斯林。因長期受殖民統治,忽視文化教育,加之獨立後國內局勢動盪,經濟發展緩慢,教育不發達。以畜牧業為主,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998 美元(1988 年)。 1990 年婦女的 91%和男子的 85%為文盲。實施六年初等義務教育(國小)和七年中學教育。兒童 6 歲開始上學。國小的 70%為公立,30%為羅馬天主教學校。國小課程與法國學校相同,但另設伊斯蘭宗教課。

1980 年後加強了文化課和職業技術課,使學校教育內容從國小開始即儘可能適應和符合國家建設需要。初等教育結束舉行畢業考試,合格者發給國小畢業證書。1956 年建成全國第一所公立中學,1990 年增至 16 所,實行男女生同校。國中 4 年,高中 3 年。畢業生獲業士學位。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全國有 6 所,開設商業、貿易、機器維修、速記等課程,畢業生獲專業畢業證書。1968 年創辦職業培訓中心,開設磚石建築、賓館經營和汽車及冰櫃維修等專業。沒有高等教育。欲繼續深造者必須到國外留學。1990 年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有 495 人。獨立前,學校教師從法國聘請。1973 年創設全國第一所師範學校,獨立後才逐漸培養了自己的中國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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