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旅遊局

吉安市旅遊局

吉安地區旅遊局1991年成立,1993年正式單列,為正縣級事業單位;2000年吉安撤地設市,改為吉安市旅遊局;2005年8月,市旅遊局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主管旅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吉安市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吉府辦發[2010]28號)精神,主要職責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安地區旅遊局
  • 成立時間:1991年
  •  局長:鄒家洪
  • 紀檢組長:陳春仁
  • 副調研員:張翊俊
  • 辦公地點:吉安市井岡山大道120號七樓
基本信息,機構職能,監督管理科,旅遊促進與合作科,規劃財務科,辦公室,領導信息,

基本信息

(一)按照市政府的授權,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特別是紅色旅遊的發展,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和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旅遊行政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各縣(市、區)旅遊工作。
(二)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和市場行銷活動。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產品、旅遊商品和旅遊文藝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國家頒布的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在我市的實施。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落實出國(境)旅遊相關政策的實施。依法負責全市經營國內旅遊、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和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資質的初審和報批工作。承擔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落實國家赴港澳台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能

監督管理科

監督管理全市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國家、地方旅遊標準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家制訂的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的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在我市的實施;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全市假日旅遊協調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旅遊價格協調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旅遊安全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旅遊促進與合作科

研究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承擔國內、國際及對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和市場行銷活動;承擔旅遊新聞宣傳工作;承擔紅色旅遊宣傳推廣和重大活動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商品的開發工作;負責日常旅遊外事聯絡工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全市旅遊業社會投資;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紅色旅遊項目開發建設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管理、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旅遊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鄒家洪
副局長:段小華
副局長:曾志強
副局長:龍自然
紀檢組長:陳春仁
副局長:黃粲
副調研員:張翊俊
辦公地點:吉安市井岡山大道120號七樓
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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