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訂全市區域衛生規劃。負責管理市屬醫療衛生單位,指導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業務工作。
2、依法對社會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食品等行使監督管理職權,核發許可證;對重大疾病及疫情等實行監測,指導實施兒童計畫免疫。
3、制訂全市醫學科研發展規劃,組織科研攻關、成果鑑定、技術開發及成果推廣;培養衛生技術人才;開展與國外醫藥衛生科學的技術交流和合作以及對外醫療援助工作。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和社區衛生服務。貫徹中西醫結合的方針,發展中醫事業。
4、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重點控制傳染病、地方病,努力降低發病率;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衛生宣傳和全民健康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活動,努力改善城鄉衛生面貌。
5、制訂全市初級衛生保健和婦女、兒童保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發放《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專項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負責市委保健委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6、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指導開展紅十字會各項工作和推動無償獻血。
7、負責全市衛生醫療救護管理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地理位置
信息公開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合肥市衛生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機關局辦公室(具體地址:合肥市懷寧路東側市總工會東樓503室)查閱。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合肥市衛生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機關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合肥市懷寧路東側市總工會東樓503室)查閱。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本機關受理點:局辦公室;辦公時間:工作日。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行政服務中心市衛生局視窗;辦公地址:合肥市東流路100號行政政務中心二樓;辦公時間:工作日;郵政編碼:230071。
受理程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後,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信箱。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監督方式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地址:合肥市懷寧路東側市總工會東樓306室局監察室,郵編:230071。也可以通過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監督投訴欄目進行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