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合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根據其承擔的職能職責,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根據《關於整合檢驗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4〕8號)的檔案精神,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應當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等原則進行同業同城整合。在工作未整合前,為滿足工作急需,職責暫界定為:在合肥市轄區內開展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全面開展已申報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工作;液化石油氣充裝鑑定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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