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擬訂有關配套的市政府規章、檔案和答覆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政府法制辦
- 主要職能: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
- 主要職能2: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
- 主要職能3: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
- 地區:安徽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1、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2、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督促指導。
3、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對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市政府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承辦國家、省和市人大常委會向市政府徵求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意見的工作。
4、負責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承擔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責任,並根據審查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6、承辦市政府規章立法解釋的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編輯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彙編的正式版本。
7、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督查縣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8、處理市委、市政府涉法事務,為決策提供法律依據;聯繫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審查政府契約文本。
9、組織開展和指導政府法制宣傳、研究和交流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處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承擔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編輯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彙編和內部刊物。
依法行政推進處
負責編制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劃,擬訂市政府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導督查縣區政府和市直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立法處
組織起草、審核修改地方法規、行政規章或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承辦行政規章的立法解釋和法律、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辦理行政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清理、修改工作。
法制監督處
研究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等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意見;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辦理市直各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等工作,按規定向上級部門報送市本級規範性檔案;對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並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辦理行政執法證件的審核、年檢以及行政執法監督案件的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