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適應《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閱讀的需要,促進我市閱讀空間服務標準化、規範化,根據國務院《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參照引用國家標準《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GB/T 28220)、安徽省地方標準《公共圖書館—總分館信息化服務規範》(DB34/T 2837)制定合肥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
編制進程
該標準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2021年1月由華博勝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區圖書館、皖新傳媒文化消費合肥公司、安徽省智慧公共文化服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單位,聯合申請“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的立項,通過行業主管單位審核、專家評估的基礎上通過了該項目的立項。見《關於下達2021年合肥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項目的函》(合市監函〔2021〕69號文,計畫編號2021-1-8。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和旅遊局提出並歸口。
2021年5月份成立了標準起草小組。標準起草小組組織相關單位的圖書館專業人員、標準化人員對該標準制定進行前期調研,廣泛對城市閱讀空間進行走訪。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2021年6月開始起草該規範。編制小組在編制過程中與公共圖書館、城市閱讀空間共商討十餘次,進行反覆修改於今年11月初完成初稿。針對初稿再次對“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二次徵求意見,進行交流、分析、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現提交專家審定,通過審定後即將該標準報批、備案、發布。
2022年5月9日,地方標準《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DB3401/T 249-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5月9日,地方標準《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DB3401/T 249-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華博勝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區圖書館、皖新傳媒文化消費合肥公司、安徽省智慧公共文化服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王學傑、余家平、闞磊、智淑英、徐寧寧、蔣業超、周勇、鄭芳芳、馮春宇、白新航。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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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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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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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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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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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場館設施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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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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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服務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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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服務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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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服務監督反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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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讀者證樣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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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規範性)讀者證服務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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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規範性)圖書流通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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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D(規範性)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考核指標和評分細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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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DB3401/T 249-2022)規定了城市閱讀空間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信息化建設內容、服務保障和服務監督反饋。該標準適用於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的建設與運營。城市閱讀點、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以及村(社區)和社會力量辦的各類閱讀空間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GB/T 28220 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 | DB34/T 3355 公共圖書館總分館信息化服務規範 DB34/T 3876-2021 城市閱讀空間建設指南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召開閱讀空間門店負責人會議、對標準進行宣貫,統一認識、推薦使用標準規定的服務內容,提高合肥市閱讀空間服務質量。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服務規範》(DB3401/T 249-2022)的制定,規定了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的服務要求。是公共圖書館和書店的結合,以地市級公共圖書館為中心,統一配置各城市閱讀空間的圖書,提供標準化資源採訪、上架、流通管理及服務;以紙電一體化作為融合,提供“閱讀、活動、展示(交易)、休閒”4個標配功能。該標準定義了一套統一的服務規範,連線城市閱讀空間業務自動化系統、形成城市閱讀空間服務體系。對於讀者,可以高效獲得閱讀服務,獲取更多更廣資源,以及便捷的閱讀和體驗服務。對於建設方,可以對閱讀空間建設提供更最佳化指導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