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承擔創業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創業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管理,負責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項目資助初審工作,做好失業人員備案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擬定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建立招才引智工作常態化機制,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來肥創新創業;負責區人力資源市場和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3、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區級土地經營權流轉居民養老保障工作、合肥城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老字號”代發工作;貫徹落實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
4、負責全區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負責辦理全區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審批、年檢及日常管理;承擔全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審批、備案、年審、變更等工作。
5、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各項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政策等;嚴格落實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崗位設定和公開招聘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區事業單位各項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編外聘用人員相關配套政策,規範全區編外聘用人員管理。
6、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各項政策;貫徹落實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區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高層次人才、拔尖人才、各級政府特殊津貼人才、學科帶頭人、博士後工作站的選拔、推薦和申報等服務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各類人才分類認定工作。
7、嚴格規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執法;督促辦理各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投訴和舉報;參與查處重大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指導和督促企業制定和完善企業內部勞動規章,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轄區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繳費基數核定工作。
8、負責全區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和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區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對企業實行不定時或綜合工時制度審批;負責全區勞務派遣經營、延續、變更的行政許可初審工作;會同其他部門實施集體契約審查工作;參與處理人事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民眾性突發事件;參與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報告、監督、預防和處理工作。
9、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宣傳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工作,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10、負責全區職工工傷認定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11、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的答辯、行政聽證工作,辦理、答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
1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公務車輛、公務接待等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年度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擬訂並落實全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實施;負責全區人社系統的工作考核和表彰獎勵;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和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人大、政協有關議案、提案、建議的辦理及協調工作;負責督查上級部門和領導的重要部署、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公文辦理情況以及本系統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動態的收集、綜合和研究工作。負責辦理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審批、年檢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審批、備案、年審、變更等工作;負責對企業實行不定時或綜合工時制度審批;負責辦理全區勞務派遣經營、延續、變更的行政許可初審;負責承接上級部門委託或轉移下放的其他審批事項;承擔全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管理和監督,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協調全局民生工程的政策落實、工作推進和任務完成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人社部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務;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職責: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考核、培訓、輪崗、交流、調動、獎懲、申訴、競爭上崗、辭聘解聘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各項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嚴格落實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崗位設定和公開招聘三項基本制度;負責統籌落實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改革工作,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工作,落實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貼;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離退休政策的貫徹實施;加快推進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管理的信息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嚴格落實專業技術職稱相關政策,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高層次人才、拔尖人才、各級政府特殊津貼人才、學科帶頭人、博士後工作站的選拔、推薦和申報等服務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區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各
3、就業促進科
職責:擬訂統籌城鄉創業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創業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全區公益性崗位(含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的開發、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大型公益性招聘會的審批監督、民營中介攤位補貼的申報,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申報,負責就業保障協理員的管理考核,省、市級充分就業社區創建的考核檢查;負責全區就業系統信息化管理以及就業創業政策的牽頭落實;負責企業(單位)社保補貼、小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認定及補貼辦理;負責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項目資助初審工作;負責轄區企業招才引智常態工作;負責區人力資源市場和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轄區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繳費基數核定工作;建立招才引智工作常態化機制,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來肥創新創業;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4、工傷認定科
職責:承擔全區職工工傷事故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涉及工傷認定類案件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會同其他部門開展工傷保險政策及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財務科
職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落實《會計法》等各項財務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負責全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局就業專項資金賬戶維護和管理;負責全系統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定期清理往來款項,確保財產安全;對全局向區會計核算中心已辦理報賬和直接支付業務的各項經濟業務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處理,裝冊、歸檔,管理全局會計檔案;按月編制各類財務報表;編制全局預決算報表;承擔局內部審計和各類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6、包河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7、包河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區職業技術培訓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街鎮創業就業服務工作; 組織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舉辦大型招聘活動,為各類特困群體提供就業援助等服務;為用人單位新錄用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及減少人員辦理失業備案手續;為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勞動事務代理服務;負責管理轄區各類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工作,並為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提供各類人事代理服務;為個人提供參加養老、醫療保險服務,包括參保、接續、轉移,為到齡人員辦理退休手續並移交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企業(單位)社保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等各類政府補貼;開展創業培訓和登記失業人員技能培訓;負責就業技能和技能提升培訓的組織、管理、檢查等工作,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工作;負責全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等民生工程工作;為全區各類人員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及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創業園(街)、實訓基地、示範基地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的具體落實;承辦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申報、指導、諮詢、費用撥付等相關服務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受人社局委託承擔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審批、年檢及日常管理工作;辦理外國人、台港澳人員來肥就業許可工作;承擔區人力資源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對申請加入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的審查、申報,協助設立銀行賬戶,申領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百幫創業園,制定園內物業管理、消防安全等規章制度,規範入園行為。
8、包河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包河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局)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並宣傳國家和省、市制定的有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審核、征繳、稽核、養老金髮放和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工作;負責合肥城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收繳、存儲、運營和保險金髮放,辦理轉保、退保手續,核算保險金支付標準;負責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組織發動和經辦管理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審批、保費收繳工作,到齡人員的待遇審核和資格認證工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案資料管理工作,以及城鄉居保制度內關係轉移覆核工作和老農保與城鄉居保制度銜接工作,辦理因出國定居、跨市、縣(市)轉移、死亡、重複享受待遇等情況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註銷登記;負責全區老村乾、老民師等七類“老字號”人員信息導入、信息審核、比對及補助發放等工作;負責全區新征地項目報批和保障對象的審核,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和補貼待遇申報、發放,以及個人賬戶申領、征地信息修改、死亡申報和人員終止、社保補貼審核工作;及時解決社會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受理公眾有關社會保險業務的諮詢與投訴、舉報事項,並負責各類社會保險的行政複議工作;健全基礎台賬,做好全區各項社會保險有關數據的調查、統計匯總以及檔案管理工作。
9、包河區人事服務和人事考試中心
主要職責:認真貫徹“人才強區”、“管理興區”戰略,為轄區高層次人才提供各類服務;配合相關部門規範管理全區各類編外聘用人員;負責轄區內各類高層次人才、拔尖人才、享受各級政府特殊津貼人才、學科帶頭人、博士後工作站的選拔、推薦和申報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的考務工作;承擔全區各類協理員(協管員)等編外聘用人員遴選考試的考務工作;指導、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編外聘用人員(經區委區政府或區編委會批准的財政供給編外聘用人員)的考試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受人社局委託承擔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審批、備案、年審、變更等工作;承擔全區外專引智項目的申報和跟蹤服務等工作;協助管理全區副科級以下人員(含各類同崗同酬事業人員)的人事檔案。
10、包河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制訂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企業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政策宣傳工作、教育引導工作和維護穩定工作;建立全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情況信息庫,全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情況的統計;負責全區各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工作機構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的管理、撥付、監督。在組織部門的指導下,協助做好全區企業退休人員黨員組織關係轉接的組織、協調以及企業退休人員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11、包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主要職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和處理工作;負責對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全區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業務培訓及資格證書的審核工作;負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參與有重大影響的突發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應急處理;承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黨委書記孫燁同志:主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及黨委全面工作。主管局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局長徐桂明同志:組織委員,分管組織、群工工作,負責社會保障、民生工程等工作。分管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區小額貸款擔保公司。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遠伍同志:宣傳委員,分管宣傳、文明創建、機關黨建、文體工作,負責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分管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吳邦國同志:學習委員,分管學習培訓、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管理、公開招考、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安全生產、人力資源等工作。分管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綜合業務科、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區人事服務和人事考試中心、區百幫創業園、區人力資源市場。
黨委委員、副局長汪文超同志:紀檢委員,分管黨風廉政、紀檢監察、黨務公開工作,負責勞動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綜治信訪維穩、工傷認定等工作。分管區會計核算中心人社分中心、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