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主要負責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審理經過二審程式的不服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裁定,當事人抗訴的案件。

負責審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審理經過二審程式的不服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裁定,當事人抗訴的案件;審查不服本院或基層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商事糾紛和行政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申訴或者申請再審案件。負責本院國家賠償確認工作以及辦理下級法院國家賠償確認工作的請示和監督指導下級法院賠償確認工作;對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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