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推理模型

合法推理模式(Legal reasoning mode)是指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合理的推導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推理是形式邏輯。亞里士多德的工具論是形式邏輯發展的基礎。可以說沒有工具論就沒有形式邏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法推理模式
  • 外文名:Legal reasoning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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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合法推理模式是形式邏輯。是研究人們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其作用是從已知的知識得到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
推理又主要分為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演繹推理是從一般規律出發,運用邏輯證明或數學運算,得出特殊事實應遵循的規律,即從一般到特殊。歸納推理就是從許多個別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則或結論,即從特殊到一般。

邏輯術語

合法推理是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考察某類事物的全部對象,而只根據部分對象作出的推理,不一定完全可靠。
思維形式是人們進行思維活動時對特定對象進行反映的基本方式,即概念、判斷、推理。思維的基本規律是指思維形式自身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相互關係的規律,即用概念組成判斷,用判斷組成推理的規律。
它有4條: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簡單的邏輯方法是指,在認識事物的簡單性質和關係的過程中,運用思維形式有關的一些邏輯方法,通過這些方法去形成明確的概念,作出恰當的判斷和進行合乎邏輯的推理。
學習形式邏輯知識,可以指導我們正確進行思維,準確、有條理地表達思想;可以幫助我們運用語言,提高聽、說、讀、寫的能力;可以用來檢查和發現邏輯錯誤,辨別是非。
同時,學習形式邏輯還有利於掌握各科知識,有助於將來從事各項工作。

推理種類

推理按推理過程的思維方向劃分,主要有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摺疊演繹推理
(deductive reasoning)
它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和推理。
演繹推理有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形式。
1.1三段法
1.2假言推理
1.2.1肯定式
1.2.2否定式
1.3選言推理
1.3.1肯定否定式
1.3.2否定肯定式
摺疊歸納推理
它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的推理。
歸納推理有以下幾種類型:
2.1完全歸納法
2.2不完全歸納法
2.2.1簡單枚舉法
2.2.2科學歸納法
2.2.2.1挈合法(求同法)
2.2.2.2差異法(求異法)
2.2.2.3共變法
2.2.2.4剩餘法
摺疊類比推理
它是從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的一種推理,也就是從一個對象的屬性推出另一對象也可能具有這屬性。
摺疊三段演繹法
由一個共同概念聯繫著的兩個性質判斷作前提,推出另一個性質判斷作結論的推理方法。
摺疊聯言分解法
由聯言判斷的真值,推出一個支判斷真值的聯言推理形式的一種思維推理方法。
摺疊連鎖推導法
在一個證明過程中,或一個比較複雜的推理過程中,將前一個推理的結論作為後一個推理的前提,一步接一步地推導,直到把需要的結論推出來。
摺疊綜合歸納法
以大量個別知識為前提概括出一個一般性結論的推理方法。
摺疊歸謬反駁法
從一個命題的荒謬結論,論證其不能成立的思維方法。分為:硬漢派、社會派、懸疑派、本格派、變革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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