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科技局

合江縣科技局是合江縣政府部門,負責在本縣的科研機構與地方科技合作的協調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江縣科技局
  • 主要職責:11條
  • 內設機構:7個
  • 所在地:合江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合江縣科技局貫徹執行和國家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組織擬定並實施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政策和措施;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科教興縣”戰略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協同縣財政部門共同管理全縣科技三項費、科學事業費及各類科技基金及經費;負責全縣科技統計監測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縣科技攻關、高新技術開發、農業科技開發、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軟科學研究等重點科技工作和星火、火炬、倍增、新產品試製、科技成果推廣等科技計畫。
(四)加強科技創新及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參與電子信息、生物工程及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組織協調工作;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參與對全縣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的管理,承擔對全市各類科技園區、工程技術中心、科技創業服務中心、重點實驗室的指導、協調和管理;與縣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新產品認定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軟體企業、軟體產品認定工作。
(五)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審核本縣國家秘密技術出口;主管全縣專利工作和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指導全縣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牽頭負責全縣科學普及工作。
(六)負責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國際科技合作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本縣因公出國(境)人員會審;參與組織實施科技興貿及技術引進工作。
(七)協調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
(八)研究全縣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科技人才充分發揮作用的相關政策建議;參與科技人才管理和自然科學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縣科技功臣的評選、獎勵工作。
(九)審核本縣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的組建和調整;負責在全椒的科研機構與地方科技合作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指導、協調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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