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水縣林業局
- 地址:合水縣
- 性質:組織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落實市、縣關於林業工作的各項措施;研究制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及總體思路;報批各項林業重點工程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執行縣政府的決議,對縣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負責全縣造林綠化、組織實施全縣林木、種苗檢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對全縣國營苗圃、林業站、集體、鄉村和個體林場等基層林業單位實行巨觀管理。
3、組織實施全縣退耕還林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三北”防護林建設及重點公益林補償等林業重點項目工程。
4、負責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森林採伐限額的程式審批執行情況,依法保護管理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5、管理全縣林業事業經費及各項專用資金、林業系統財務計畫工作、統計及審計監督工作,徵收育林基金並監督使用。
6、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主管全縣林業科技項目立項、審查、報批林業科技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
7、負責全縣林政執法、協調指導監督林政股、查處破壞森林植被和野生動物資源案件。
8、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土保持、環境保護、農村能源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抗旱救災工作。
9、指導全縣林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查處林業系統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行政行為;負責林業系統的工、青、婦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市林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縣林業局下設單位有:合水縣林業站、合水縣退耕辦、慶陽市森林公安局合水縣派出所、綠化辦、防火辦、
政策法規股(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股)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和統計工作;指導公益林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組織擬訂全縣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措施和技術規程,指導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承擔林地林權管理工作,依法審核、審批、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臨時占用手續;指導和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與經營加工工作;督促查處林政案件;指導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機構、農村林業能源建設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普查、保護、管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獵捕的審核、報批的具體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伍建設。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林業和生態建設方面的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擬訂林業發展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和補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擬訂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及工作計畫,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林業執法監督和林業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負責林業系統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貫徹落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
森林公安派出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掌握全縣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承辦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項目建議;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及野生動植物的各類案件,維護林區社會治安;協助有關單位建立健全護林組織;負責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