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科技發展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省、市、縣有關政策規定,制訂全縣教育和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和科技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科技創新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和科技督導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及質量監測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訂各類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和科技經費籌措、撥款、教育和科技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管理教育和科技援助、教育貸款以及學生資助金等;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教育基本建設、條件裝備工作;指導、申報、監督實施教育
基本建設項目工程。
(五)統籌管理全縣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統籌規劃、巨觀管理和綜合工作。
(六)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貫徹落實《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抓好學校體育工作,推進青少年體育教育發展。
(七)主管全縣教師隊伍和科技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落實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的繼續教育;承辦教育系統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黨建工作、統戰工作及民眾團體工作。
(八)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高考、會考及中考等考試組織工作。
(九)負責教育和科技法規宣傳、教育教學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全縣信息技術教育的推廣實施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指導全縣推廣國語和規範社會用字工作;管理直屬學校。
(十)貫徹落實中央、省、縣關於校園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園)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十一)負責科技成果登記、鑑定、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監管和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負責科技諮詢、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工作的管理、指導。
(十二)負責民辦教育辦學機構的規劃、審批(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年檢工作,指導社會力量依法辦學、依法管理。
(十三)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教育局、科技局、外國專家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股)。綜合協調局機關的黨務、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服務和會議精神落實的檢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性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教育宣傳、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等工作;承辦人大提案、政協定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具體業務;負責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及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和科學技術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宜。
2.人事股。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勞資的管理工作;承擔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承辦機關、局屬學校、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員調配工作;負責機關職工和局屬學校、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離退休教師的管理;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與培訓;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培訓、教師評優選模工作;負責各類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工作;收集、鑑別和整理教育系統的文書檔案和幹部人事檔案;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並做好乾部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宜。
3.規劃財務股。擬定全縣教育、科技中長期發展財務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經費預算、監督預算執行;負責專項經費、援助、生源地貸款等工作;組織實施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承擔財務基本信息統計、分析;會同有關方面編制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布局調整、學校收費標準制定和收費監督工作;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宜。
4.教育股。綜合管理普通高中教育、九年義務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協調管理、指導學校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衛生、藝術、法制、國防、環保、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和教學設備裝配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發展規劃、評估標準、課程設定、布局調整和綜合改革、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教材的選用審定、規範教輔資料征訂和縣級示範學校創建工作;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統籌規劃、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工作;監督、檢查中國小校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規定;編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實施;指導推廣國語;負責對中國小教師、公務員和其它行業人員的國語培訓和測試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發展、教學質量、效益以及發展水平進行評估、檢查、驗收和學校教學工作的監督管理、調研指導、評估考核工作;組織各校開展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和學科教學研究,指導全縣教育教學工作,引進、試驗和推廣外地先進經驗,促進教育教學改革。辦理其他有關事宜。
5.科技股。考察論證重大科技項目貯備和項目庫建設;承擔全縣科技攻關計畫與產業化計畫的組織實施;承擔指導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和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工作;承擔科技項目考察、論證、引進、督查、指導;負責科技特派員、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科技進步工作;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總體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審、推薦工作;負責全縣科技信息市場、技術交易活動的管理;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價、鑑定、保密及統計,承擔全縣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理其他有關事宜。
現任領導
局長:梁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