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醫療保障局

合山市醫療保障局是廣西來賓市合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來賓市有關醫療保障及醫藥價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督查檢查。
2.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執行醫療保障基金風險防控機制。
3.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4.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 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執行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組織實施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5.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6.組織實施醫療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執行城鄉醫療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辦法。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支付管理辦法。執行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0.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執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協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機構設定

設立合山市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為合山市醫療保障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類別為公益一類。

人員編制

合山市醫保局人員編制總數為23人,其中行政編制3人,事業編制20人,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聘用人員控制數0人。實有財政供養人數22人,其中行政在職3人,事業在職19人,編外在職實有人數5人,離退休人員3人(其中離休0人)。具體情況如下:
1.局機關本級。行政編制3人,實有財政供養人員3人,其中行政編制在職人員3人,編外在職實有人數5人,離退休人員1人(其中離休人)。
2.二層單位。事業編制20人,實有財政供養事業編制在職人員19人,其中事業編制在職人員19人,編外在職實有人數0人,退休人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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