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礦區事務管理處

合山市礦區事務管理處是原合山礦務局企業改制後,合山礦務局辦社會職能移交合山市人民政府管理,礦區事務管理處接管原合山礦務局改制後的後續工作,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山市礦區事務管理處
  • 性質: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做好礦區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原合山礦務企業改制後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人員、撫恤人員、退養家屬工、1-6級傷殘和職業病人員、執行提前退休政策人員,配合和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有關部門落實好以上人員的各種政策待遇;負責合山礦務局改制後的後續工作,妥善處理改制原合山礦務局改制遺留問題;管理原合山礦務局改制後的遺留國有資產;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總數為15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事業編制15人,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聘用人員控制數0 人。實有財政供養人數28人,其中行政在職0人,事業在職13人,編外在職實有人數6人,離退休人員9人(其中離休0人)。具體情況如下:事業在職在編13人,公益崗人員6人,退休人員9人。

內設機構

單位內設辦公室、財務室、社保股、南寧南風廠辦事點四個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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