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變更、註銷以及年檢工作;監督管理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負責查處未經登記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牽頭擬定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工作。
(四)指導城鄉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和村級自治組織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五)加強對社會福利、養老服務等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六)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的發展。
(八)負責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負責行政區劃的管理工作,指導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矛盾糾紛的排查和預防化解及調處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公布由本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接省、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負責社會組織在合作市內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職責,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
(十五)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職責。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紀要、檔案、政務公開督察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應訴工作;負責起草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民政信息管理和宣傳、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法制建設;負責承擔全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發放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承擔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發放審核審批工作;承辦全市民政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銜接工作;負責中央、省、州、市財政撥付民政事業資金監管工作;搞好規劃制定及項目的編制、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統計工作,負責項目編制和統計月報、季報、年報、台賬工作;負責協調承辦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省、州、市政府公布下放、調整、取消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
(二)社會救助、社會事務、社會福慈股
負責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低保管理、特困供養、敬老院建設和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綜合城鄉臨時救助、社會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城鄉低保資金的分配、監管工作;負責農牧村特困民眾最低生活保障;負責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工作機制,協同其他部門開展相關專項救助活動。指導全市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牧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涉外收養登記、經營型公墓的審批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等管理機構工作;負責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婚姻登記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承擔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記;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倡導科學婚檢;做好婚姻登記檔案的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做好婚姻登記的統計工作;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管理指導(老年公寓、兒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負責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及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公益慈善、社會捐助等社會扶助活動。
(三)區劃地名(地名管理辦公室)、基層政權、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股
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與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市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擬定指導行政區劃總體方案和小城鎮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發行;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行政區劃,邊界糾紛調處的法令、法規、協調全州各縣的邊界工作;負責處理州、市、鄉的邊界爭議、日常事務;承擔州市邊界爭議突發事件的調查和協調工作,向市政府提出解決爭議的辦法;承擔勘定州、市、鄉際行政區劃界線勘定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工作及勘界後的邊界管理;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村委會換屆選舉;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在合作市內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職責,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承擔民政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人員配備
現有機關工作人員7人,下屬殯儀館、救助管理站、烈士陵園、老齡辦等4個單位共有幹部職工11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4人,中專5人。民政黨支部共有黨員11名,預備黨員1人,入黨積極分子2人。
工作成效
建市以來,合作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依法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業務健康、穩步向前發展。一是城市低保工作規範化運作得到進一步完善。二是災民建房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三是農村醫療救助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四是城市社區建設工作穩妥推進,共轄4個街道辦、8個社區居委會。全州第五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後,全市37個村委會、236個村民小組共選出村委會主任37名、副主任37名、委員69名,新班子共有黨員65人,占總數的45%,平均年齡43歲,進一步發揮了農村基層組織的協調服務作用和民眾的自我管理作用。五是民間組織管理、救助管理、婚姻登記、殯葬服務、“星光計畫”項目——民政綜合福利服務中心建設等社會事務及社會福利事業進一步加強。六是老齡工作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