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工廠

合作工廠是我國社會主義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的工業企業,它是在手工業合作社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手工業聯社領導下的獨立核算單位。生產資料屬於聯社所有,資金由聯社統一調度,股金退還社員,勞動分紅取消。

合作工廠的利潤在按入繳超額累進稅率繳納集體企業所得稅後,按規定部分上繳聯社,由聯社統一分配、管理。對合作工廠的產品銷售收入 (或經營收入) 應按適用的稅率徵收產品稅、增值稅 (或營業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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