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

今年5月,國務院部署開展了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專項督查。根據督查調研情況,我們梳理形成了《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現印發你們,供參考借鑑。

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
發改辦投資[2016]17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今年5月,國務院部署開展了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專項督查。根據督查調研情況,我們梳理形成了《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現印發你們,供參考借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努力促進民間投資回穩向好。
附屬檔案:《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7月25日
附屬檔案
各地促進民間投資典型經驗和做法
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和改善政府服務
(一)廣東省印發實施《關於推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若干意見(試行)》。著力破解“親”而不“清”或“清”而不“親”等問題,儘可能全面列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給政商交往提供一張“明白紙”。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林省(通化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北省(襄陽市)、湖南省(株洲市)、青海省(海西州)、重慶市(大足區)等積極健全服務民間投資工作機制,通過發揮政府服務平台作用、搭建技術服務平台、建立服務專員制度,開展“千名幹部進千企”、“千家企業幫扶”活動、“暖商行動”以及提供“保姆式服務”等方式,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積極營造“重商、親商、扶商、暖商”的良好氛圍。
(三)湖北省武漢市成立了投資工作委員會,建立每月“十企”座談例會,政府負責同志親自協調民營企業經營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四)貴州省開展“民營企業服務年”活動,明確有關職能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分級建立民營企業問題台賬,實行問題登記、跟蹤、銷號管理。
(五)福建、遼寧、湖北、江蘇等地深入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縮短行政審批時間,促進民間投資項目落地。如福建省建立完善“一口受理、同步審批、限時辦結、信息共享”的投資項目並聯審批機制;遼寧省(本溪市)統一政務服務大廳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現“一門辦、一章結、一費清”;湖北省武漢市實現企業設立審批“一口式”,產業項目審批“一體化”,建設項目審批“一條龍”;江蘇省(淮安市)探索實行投資建設項目聯合評審、聯合踏勘(測試)、聯合圖審、聯合驗收“四聯合”並聯管理。
(六)浙江省、江西省分別建成政務服務網,將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事項全面納入“一張網”運行,實現省、市、縣三級聯通。
(七)江蘇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等積極探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成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破解審批“當關”難題。
(八)吉林省、湖北省(襄陽市)等分別實施“五證合一”、 “先照後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為核心的行政管理改革,進一步促進簡政放權。
(九)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紹興市柯橋區開展了“規劃環評+環境標準”、“區域能評+能耗標準”改革試點,提高項目審批管理效率。
(十)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試行企業集群註冊,推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年檢改年報、“先照後證”、“三證合一”等措施,支持在工商視窗開闢綠色通道,為進入虛擬產業園區的企業提供快速登記服務。
(十一)山西省開展民營經濟“待批項目大起底”活動。對有關部門核准、備案、審批的民營經濟待批項目進行摸排和起底,限時審批、限時辦結、限時告知,確保符合條件的民企項目儘早開工、落地、建設、達效。
(十二)安徽省建立“三查三單”制度,在巡查、督查和考查的基礎上,形成整改問題清單、整改措施清單、整改責任清單,狠抓民間投資政策落實。
(十三)廣東省加快推進“信用廣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雙公示”。建立企業誠信檔案,依法公示信息。在珠海等地開展統計誠信承諾卡試點活動,推行企業誠信承諾。對守信主體實施激勵,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全面實施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提升信貸徵信系統服務效能。
(十四)陝西省西安市通過扶持大學生創業創新、支持高校院所和大企業建立健全有利於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的管理機制、加大各類人才計畫的實施力度、實施各類人才引進和培育的獎補政策等方式激發人才活力,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二、積極採取措施,努力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
(十五)山東省出台檔案鼓勵民間資本設立民間資本融資管理機構(民間資本管理公司),針對當地實體經濟項目開展股權投資、債權投資、資本投資諮詢、短期財務性投資及受託資產管理等業務,利用民間資本主導設立的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直接為民營企業開展融資和資本管理服務。
(十六)福建省支持民營企業組建銀行業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入股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推動民間資本參與農商行重組改制。加強“政銀企”合作,設立企業應急周轉金,為民營企業提供應急周轉。
(十七)陝西省西安市打造民間金融街,以民間金融機構聚集發展為突破,引導一批經營規範、服務優質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進駐,將民間金融機構分散無序經營轉變為集中有序經營,使民間金融機構能夠聚集規範創新發展,推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十八)廣東省、四川省等通過組建省級融資擔保機構,促進發展市縣政策性擔保機構,鼓勵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動形成政府引導,銀行、擔保、再擔保、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新融資服務鏈。
(十九)江蘇、福建、山東、天津等地探索開展信貸風險補償,通過設立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等手段,建立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支持力度。
(二十)浙江省(台州市)設立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初創規模5億元,可為小微企業提供累計50億元增信擔保,擔保費率僅為0.75%。
(二十一)安徽省推廣“稅融通”業務,A級納稅人可按其近兩年平均納稅額的1-5倍核定融資擔保額度。
(二十二)江西省搭建質押融資平台,採取股權登記託管和質押融資相結合,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扶持。
(二十三)安徽省開展政府性過橋資金轉貸業務,建立政府性過橋轉貸資金池,支持小微企業過橋轉貸。
(二十四)江蘇省(蘇州市)建立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地方企業信用信息平台、企業自主創新金融支持中心和信用保證基金“兩平台一中心一基金”,重點解決金融機構“不願貸、不會貸、不敢貸”,以及企業融資“無渠道、無抵押、成本高”等問題。
(二十五)福建省加大金融支持,推廣“連連貸”、“無間貸”等無還本續貸產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借新還舊,創新“流水貸”、“稅易貸”等信用產品,對納稅信用記錄良好的小微企業發放無抵押貸款。
(二十六)四川省研究出台財政金融互動政策“二十二條”,以做大信貸規模、最佳化信貸結構為核心,找準擴大融資的關鍵主體和薄弱環節,通過多種激勵政策組合實施,著力提高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資源配置水平,定向引導金融資本投向實體經濟。
(二十七)陝西省西安市設立西安合作發展基金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發展。基金首期規模500億元,其中政府出資代表和管理人共同出資不低於10%,社會資本出資不高於90%。基金採取母子結構有限合作形式,母基金下設基礎設施、事業發展、產業引導、區域發展等若干平行子基金。
(二十八)四川省成都市利用財政科技經費與社會資本協同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產品升級,通過研發資助、投資補助、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二十九)上海市出台《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出“兩個不低於”。用於企業的各類專項資金中,中小企業的支持比例不低於1/3;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微企業的支持比例不低於1/3。
(三十)廣東省通過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完善服務平台建設,推動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方式,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三十一)湖北省積極開展“春風行動”,搭建政、銀、保、企合作平台,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建立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用工、用地等問題。
(三十二)重慶市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台,通過設立市級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各區縣設立區域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為廣大中小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服務。
(三十三)甘肅省依託入口網站,建立省級層面統一公開的銀企對接信息共享平台,為銀行和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具時效性、針對性和差異化的融資對接服務。
(三十四)江西省組織40餘戶省內非公有制企業抱團投資60餘億元,按照“市場運作、會員自願、風險可控、民主決策”的原則,建立“同心谷?贛商之家”,為贛商回鄉發展提供支持。
三、深化細化政策措施,吸引民間投資進入更多領域
(三十五)福建省、廣東省等結合本地實際,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放寬市場準入,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工等領域,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和範圍。
(三十六)海南省(三亞市)對民間資本進入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市政公用等領域不設任何門檻,申請進入的民間投資項目均按照《三亞市社會投資項目進入推進工作流程》積極推進。
(三十七)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重慶市等設立民營企業投資引導基金,在市政基礎設施、先進裝備製造、低碳環保、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
(三十八)浙江省出台《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和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專利權質押等擔保方式創新,全省專利權質押貸款餘額超過36億元。
(三十九)福建省發揮養老產業基金槓桿作用,批准設立省養老產業投資基金,投向養老基礎設施建設、養老綜合體建設、養老產品開發等項目。
(四十)江西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公路、港口碼頭等建設,吸引民間資金參與建設了4個公路樞紐和贛江龍頭山樞紐、九江港、南昌港口碼頭等項目。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省級鐵路產業基金,吸引民間投資216億元。
(四十一)重慶市利用市級財政科技資金設立獎勵性後補助,引導企業根據市場需求自主確定研發內容、自行投入研發經費、主導開展研發活動,以企業技術創新及其產品(服務)收入為主要依據,實行效益優先、多維評價,採取擇優分檔方式給予補助。
(四十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過“引導投資+直接投資+投貸聯動”方式,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引導民間投資參與紡織服裝產業發展。
(四十三)江西省支持民間投資進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全省所有燃氣企業和50%的供水企業項目採取特許經營方式,實現市場化運作。
(四十四)福建省引導民間投資,組織實施投資工程包,採取“肥瘦”結合方式,將利潤低、甚至可能虧損的項目,與利潤高、收益好的項目組合打包,鼓勵、引導民間投資多元化發展。
四、營造公平透明市場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四十五)江西省、江蘇省(無錫市)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減輕企業在稅費成本、融資成本、人工成本、醫療保險繳費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的負擔。
(四十六)江蘇省(宿遷市)深化涉企收費改革,全面清理調整涉企收費項目,對新辦工業企業、小微企業實施事權範圍內“零收費”政策。
(四十七)福建省全面落實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國民待遇原則,確保民營企業在價格政策上與其他類型企業享有同等待遇。
(四十八)湖南省長沙市推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供應方式,以及“彈性土地出讓年限”的供地政策。允許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分幢分層辦理產權分割登記手續。對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
(四十九)重慶市開展地票改革試驗,降低用地成本。先後出台《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等60個政策性檔案和12個技術性檔案,建章立制、依規推進。完成新一輪農村土地房屋登記發證工作,確權頒證、夯實基礎。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提供有保障的地票來源。
五、多措並舉,加大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
(五十)天津市按照“宜控則控、宜參則參、控則有為、參則有序”和開放性、市場化原則,全方位、多渠道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2013年以來,連續三年集中組織三批300餘戶國有企業在入口網站和產權交易中心披露信息、公開推介。
(五十一)遼寧省(本溪市)政府為本地企業與外地企業牽線搭橋,探索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和優勢開拓新業務,助推企業轉型升級。
(五十二)黑龍江省結合省情大力推進農民創業,依託農業大省資源,採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培育新型經營主體、開展“網際網路+農業”行動、加強農民創業指導服務等措施促進農民創業。
(五十三)江蘇省(丹陽市)通過加強服務引導,完善產業發展布局,積極創新服務,為企業創造良好生產經營環境,將眼鏡行業打造成丹陽市的一張名片。
(五十四)福建省積極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出台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促進工業穩定增長“十二條”措施,提出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行動計畫,開展企業技術改造風險補償貸款業務試點。
(五十五)福建省(莆田市)引導創新創業,實施獎勵政策,對列為省引進重大研發機構資助的項目,按省資助金額的1:1配套,對列為省重大科技成果購買補助的項目,按省資助金額的50%配套補助。
(五十六)湖北省加強對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實施“金種子”計畫,建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制度,鼓勵企業到滬深交易所和境外上市融資。
(五十七)四川省(宜賓市)採取政府籌建、專業運營、按效付費模式,集成產業政策、體現“創客精神”、打造“創客空間”,促進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健康發展。
(五十八)雲南省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積極鼓勵“雙創”,帶動企業投資約26億元,就業人員68400人。
(五十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百家重點成長型企業”培育工程,將成長性好的民營企業滾動列入培育企業名錄,加大輔導力度。
(六十)江西省開展“民企入贛”系列主題招商活動,舉辦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助推江西發展升級大會,吸引民營企業家到江西創業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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