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法·仁本第一

司馬法·仁本第一

《仁本第一》是《司馬法》的第一部,主要論述興兵作戰的目的是為了“除暴安人”,推行“仁政”。在進行戰爭中,也要以仁為本,採取合宜的手段的思想。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司馬法·仁本第一
  • 創作年代:戰國
  • 作品出處:司馬法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司馬穰苴
作品原文,譯文,作品思想,出處簡介,

作品原文

l、古者,以仁為本,以義治之之謂正。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故仁見親,義見說智見恃,勇見方,信見信。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
2、戰道:不違時,不歷民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其民也。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愷,春蒐秋獮,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戰也。
3、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是以明其禮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時合教,以為民紀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4、先王之治,順天之道,設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國辨職,以爵分祿,諸侯說懷,海外來服,獄弭而兵寢,聖德之治也。
5、其次,賢王制禮樂法度,乃作五刑,興甲兵以討不義。巡狩省方,會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亂常、背德、逆天之時,而危有功之君,徧告於諸侯,彰明有罪。乃告於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禱於后土四海神祗山川冢社,乃造於失王。然後冢宰征師於諸侯曰:“某國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師至於某國,會天於正刑”。冢宰與百官布令于軍曰:“入罪人之地,無暴聖祗,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勿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敵若傷之,醫藥歸之。”既誅有罪,王及諸侯修正其國,舉賢立明,正復厥職。
6、王霸之所以治諸侯者六:以土地形諸侯,以政令平諸侯,以禮信親諸侯,以禮力說諸侯,以謀人維諸侯,以兵革服諸侯。同患同利以台諸侯,比小事大以和諸侯
7、會之以髮禁者九。憑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禽獸行,則滅之。

譯文

1、古人以仁愛為根本,以正義的方法處理國家大事,這就叫做政治。政治達不到目的時,就要使用權勢。權勢總是出於戰爭,而不是出於中和與仁愛。因而,殺掉壞人而使大眾得到安寧,殺人是可以的,進攻別的國家,出發於愛護它的民眾,進攻是可以的,用戰爭制止戰爭,即使進行戰爭,也是可以的。因此,[君主應該]以仁愛為民眾所親近;以正義為民眾所喜愛;以智諜為民眾所倚重;以勇敢為民眾所效法;以誠實為民眾所信任。這樣,對內就能得到民眾的愛戴,藉以守土衛國;對外就能具有威懾力量,藉以戰勝敵人。
2、作戰的原則是:不違背農時,不在疾病流行時興兵作戰,為的是愛護自己的民眾;不乘敵人國喪時去進攻它,也不趁敵國災荒時去進攻它,為的是愛護敵國的民眾;不在冬夏兩季興師,為的是愛護雙方的民眾。所以國家雖然強大,好戰必定滅亡;天下雖然太平,忘掉戰爭準備,必定危險。即使天下已經平定,全國歡騰,每年春秋兩季還是要用打獵來進行軍事演習,各國諸侯也要在春天整頓軍隊,秋天訓練軍隊,這都是為了不忘戰爭準備。
3、古時候(西周以前),追擊遺逃的敵人不超過一百步,追蹤主動退即的敵人不超過九十里,這是為了表示禮讓。不殘殺喪失戰鬥力的敵人並哀憐它的傷病人員,這是為了表示仁愛。等敵人布陣完畢再發起進攻,這是為了表示誠信。爭大義而不爭小利,這是為了表示戰爭的正義性。赦免降服的敵人,這是表明軍隊的勇敢。能夠預見戰爭開始和結局,這是表示統帥的智慧,根據“禮、仁、信、義、勇、智”六德按時集合民眾進行教育,作為管理民眾的準則,這是從古以來治軍作戰的方法。
4、從前的君王治理天下,順應自然規律,適合地理條件,任用賢德的人,設官分職,各司其事,分封諸侯,區分等級,按照爵位高低給以不同的俸祿。這樣,使諸侯都心悅誠服,外國也嚮往歸附,訴訟和戰爭也都沒有了,這就是聖王用仁德治理的天下。
5、其次,賢王制定禮樂法度,設定五刑[來治理國家],使用軍隊討伐不義。親自巡視各諸侯的領地,訪察地方,會見諸侯,考核他們是否遵守“禮樂法度”。對那些玩忽命令、觸犯法紀、敗壞道德、逆天行事和迫害功臣的國君,便通令各國諸侯,公布他的罪行,並上告於天地神靈和祖先。然後由冢宰向諸侯徵調軍隊,發布命令說:“某國無道,應出兵征伐他。各諸侯的軍隊應於某年某月某日到達某國,會同天子懲治罪犯。”冢宰又使百官向軍隊宣布命令說:“進入該國的地區,不準褻瀆神位,不準打獵,不準破壞水利工程,不準燒毀房屋建築,不準砍伐樹木,不準擅取家畜、糧食和用具。見到老人和兒童,要護送他們回家,不準傷害。即使遇到少壯的人,只要他們不抵抗就不以敵人對待。對於受傷的敵人,給予治療,而後放他們回去。”懲辦了首惡後,天子和諸侯們還要幫助整頓好那個國家,選用賢能,另立明君,調整、恢復其各級官職。
6、王霸治理諸侯的辦法有六種:用調整封地的大小來控制諸侯,用政策法令約束諸侯;用禮儀威信親近諸侯,用饋贈財物悅服諸侯,用有智諜的人去扶持諸侯,用強大的軍隊懾服諸侯。還要以共同的利害來使諸侯聯合起來,大國親近小國,小國尊敬大國,和睦相處。
7、會合諸侯頒發九項禁令。凡是恃強欺弱以大侵小的,就削弱他。虐殺賢良殘害民眾的,就討伐他。對內暴虐對外欺凌的,就廢除他。使田野荒蕪民眾逃散的,就削減封地。仗恃險固而不服從的,就兵臨其境警告他。殘殺骨肉至親的,就按法律懲辦他。驅逐或殺害君的,就誅滅他的同黨,毀滅他的家園。違犯禁令不守法度的,就孤立制裁他。內外淫亂,行同禽獸的,就滅掉他的國家。

作品思想

仁,古代儒家的一種含義極廣的道德範疇。《禮記中庸》:“仁者,人也,親親為大”。本指人與人之間互相親愛。仁,也是古代所謂善政的標準,即“仁政”。仁本,就是以仁愛為根本的意思。本篇現存七節,主要論述興兵作戰的目的是為了“除暴安人”,推行“仁政”。在進行戰爭中,也要以仁為本,採取合宜的手段。

出處簡介

司馬法》是我國古代重要兵書之一。大約成書於戰國初期。據《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記載:“齊威王(公元前356-前320年)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
《司馬法》流傳至今已兩千多年,亡佚很多,現僅殘存五篇。但就在這殘存的五篇中,也還記載著從殷周到春秋、戰國時期的一些古代作戰原則和方法,對我們研究那個時期的軍事思想,提供了重要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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