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司馬殷
- 所處時代:晉朝
- 去世時間:鹹寧元年十月乙酉(275年11月7日)
- 爵位:常山王
- 生父;繼父:司馬邕;司馬衡
- 祖籍:河內溫縣
人物簡介,親屬成員,參考資料,
人物簡介
司馬殷(?-275),河內溫縣(今河南省溫縣)人,安平獻王司馬孚之孫,貞世子司馬邕第四子。
親屬成員
祖父:司馬孚,安平獻王。
參考資料
- 《晉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七》:常山孝王衡字子平,魏封德陽鄉侯。進封汝陽子,為駙馬都尉。武帝受禪,封常山王,邑三千七百九十戶。二年薨,無子,以安平世子邕第四子敦為嗣。
- 《晉書校勘記·卷三十七·列傳第七·八》:以安平世子邕第四子敦為嗣,周校:“敦當為殷”。殷、敦皆邕子。按:周校是。武紀,鹹寧元年十月常山王殷薨,若敦,則鹹寧三年立為安平王。
-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冬十月乙酉,常山王殷薨。
- 《晉書·卷二十·志第十》:鹹寧二年,安平穆王薨,無嗣,以母弟敦上繼獻王后,移太常問應何服。博士張靖答,宜依魯僖服閔三年例。尚書符詰靖:“穆王不臣敦,敦不繼穆,與閔僖不同。”孫毓、宋昌議,以穆王不之國,敦不仕諸侯,不應三年。以義處之,敦宜服本服,一期而除,主穆王喪祭三年畢,乃吉祭獻王。毓云:“禮,君之子孫所以臣諸兄者,以臨國故也。禮又與諸侯為兄弟服斬者,謂鄰國之臣於鄰國之君,有猶君之義故也。今穆王既不之國,不臣兄弟,敦不仕諸侯,無鄰臣之義,異於閔僖,如符旨也。但喪無主,敦既奉詔紹國,受重主喪,典其祭祀。‘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則必為之再祭’。鄭氏注云,‘謂死者之從父昆弟來為喪主也。有三年者,謂妻若子幼少也’。‘再祭,謂大小祥也’。穆妃及國臣於禮皆當三年,此為有三年者,敦當為之主大小兩祥祭也。且哀樂不相雜,吉凶不相干。凶服在宮,哭泣未絕。敦遽主穆王之喪,而國制未除,則不得以己本親服除而吉祭獻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