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在內容上主要分為上、中、下三篇。上篇主要研究討論司法解釋的性質、作用、體制、形式、目標、規則,以及憲政基礎的問題。中篇主要分析司法解釋的實在主體、司法解釋運行中的手段、載體、主體的能動性和解釋中運用的自由裁量及其思維邏輯、解釋可能採用的具體方法。下篇主要考察分析司法解釋“立法化”問題在具體現象上的表現、形成這一問題的歷史上和制度上的原因,並在此基礎上對其加以法治條件下的解構。
基本介紹
- 書名:司法解釋立法化問題研究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96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蘇曉宏
- 出版日期:2013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5209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司法解釋立法化問題研究》由蘇曉宏著,本課題研究在方法論上主要採取了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相結合的方式。首先通過對於法律解釋基本範疇性質的疏解,釐清理論前提;其次通過對於法律方法論的分析了解其發展的軌跡以確定解釋的目的目標,形成相應的解釋觀念,運行於具體的方法技術手段之中;最終通過對現行法律規定的條文進行實證性的對比,診斷命題所提出的現象和問題的存在和結構的出路問題。
本課題賴以建構自身觀點的理論前提基礎是解釋學理論,試圖通過對解釋學理論原理的把握來認識解釋這一活動的思維方法規律並南此考察這一活動在權力體制下應當如何設定和分配,以期能夠符合理論的界說。
本課題賴以建構自身觀點的理論前提基礎是解釋學理論,試圖通過對解釋學理論原理的把握來認識解釋這一活動的思維方法規律並南此考察這一活動在權力體制下應當如何設定和分配,以期能夠符合理論的界說。
作者簡介
蘇曉宏,法學博士,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圖書目錄
導論
上篇
第一章 司法解釋的性質分析
第一節 法律適用與法律解釋
第二節 特定語境下的司法解釋
第二章 司法解釋的體制特色
第一節 國外法律解釋體制的一般概括
第二節 我國法律解釋體制的結構特點
第三節 我國司法解釋的體制與地位
第四節 兩元體制下的檢察解釋
第三章 司法解釋的作用評價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現實需求
第二節 司法解釋的一般功能
第三節 我國法制中的司法解釋特殊功用評價
第四章 司法解釋的形式創新
第一節 現有形式與機制創新
第二節 思維規律與判例印證
第三節 概念解析與制度定位
第四節 融合互補與實踐意義
第五節 歷史傳承與判例運用
第六節 現實需求與實踐支撐
第七節 制度構建與創製程式
第八節 結論
第五章 司法解釋的法理基礎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對象
第二節 司法解釋的合法性
第三節 司法解釋的合理性
第六章 司法解釋的目標規制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目標
第二節 法律體制上的規則
第三節 法律語言上的規則
第四節 技術方法上的規則
中篇
第七章 司法解釋的實在主體
第一節 執業手段——司法職業與解釋主體
第二節 獨斷求解——作為解釋主體的法官
第三節 權力整合——作為解釋主體的法院l
第八章 司法解釋的手段載體
第一節 作為解釋手段和載體的語言
第二節 依賴於語言的理解
第三節 手段方法上的基本路徑
第四節 語言語法上的基本方法
第九章 司法解釋與能動裁量
第一節 司法能動下的自由裁量
第二節 法官自由裁量的可能性
第三節 自由裁量的表現形態
第四節 自由裁量中的法官能動性
第五節 法官自由裁量的限制
第十章 司法解釋的思維邏輯
第一節 事實判斷
第二節 價值實現
第三節 判例借鑑
第四節 利益平衡
第五節 效果評估
第六節 說服證立
第七節 小結
第十一章 司法解釋的技術方法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一般方法
第二節 司法解釋方法的運用與選擇
第三節 司法解釋的其他方法
下篇
第十二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現象表現
第一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形式表現
第二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內容表現
第三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效力表現
第十三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形成原因
第一節 歷史與現實成因
第二節 體制與制度成因
第十四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法治悖論
第一節 立法權與司法權的基本關係
第二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兩難困境
第十五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解構路徑
第一節 解構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解構條件之一——對立法權的要求
第三節 解構條件之二——對司法權的要求
第十六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可行研究
第一節 對於司法解釋加以立法規制的現實需求
第二節 對司法解釋進行立法規制已有的支持條件
第三節 建構《司法解釋法》的制度構想
參考文獻
上篇
第一章 司法解釋的性質分析
第一節 法律適用與法律解釋
第二節 特定語境下的司法解釋
第二章 司法解釋的體制特色
第一節 國外法律解釋體制的一般概括
第二節 我國法律解釋體制的結構特點
第三節 我國司法解釋的體制與地位
第四節 兩元體制下的檢察解釋
第三章 司法解釋的作用評價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現實需求
第二節 司法解釋的一般功能
第三節 我國法制中的司法解釋特殊功用評價
第四章 司法解釋的形式創新
第一節 現有形式與機制創新
第二節 思維規律與判例印證
第三節 概念解析與制度定位
第四節 融合互補與實踐意義
第五節 歷史傳承與判例運用
第六節 現實需求與實踐支撐
第七節 制度構建與創製程式
第八節 結論
第五章 司法解釋的法理基礎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對象
第二節 司法解釋的合法性
第三節 司法解釋的合理性
第六章 司法解釋的目標規制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目標
第二節 法律體制上的規則
第三節 法律語言上的規則
第四節 技術方法上的規則
中篇
第七章 司法解釋的實在主體
第一節 執業手段——司法職業與解釋主體
第二節 獨斷求解——作為解釋主體的法官
第三節 權力整合——作為解釋主體的法院l
第八章 司法解釋的手段載體
第一節 作為解釋手段和載體的語言
第二節 依賴於語言的理解
第三節 手段方法上的基本路徑
第四節 語言語法上的基本方法
第九章 司法解釋與能動裁量
第一節 司法能動下的自由裁量
第二節 法官自由裁量的可能性
第三節 自由裁量的表現形態
第四節 自由裁量中的法官能動性
第五節 法官自由裁量的限制
第十章 司法解釋的思維邏輯
第一節 事實判斷
第二節 價值實現
第三節 判例借鑑
第四節 利益平衡
第五節 效果評估
第六節 說服證立
第七節 小結
第十一章 司法解釋的技術方法
第一節 司法解釋的一般方法
第二節 司法解釋方法的運用與選擇
第三節 司法解釋的其他方法
下篇
第十二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現象表現
第一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形式表現
第二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內容表現
第三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效力表現
第十三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形成原因
第一節 歷史與現實成因
第二節 體制與制度成因
第十四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法治悖論
第一節 立法權與司法權的基本關係
第二節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兩難困境
第十五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解構路徑
第一節 解構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解構條件之一——對立法權的要求
第三節 解構條件之二——對司法權的要求
第十六章 “司法解釋立法”化的可行研究
第一節 對於司法解釋加以立法規制的現實需求
第二節 對司法解釋進行立法規制已有的支持條件
第三節 建構《司法解釋法》的制度構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