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研究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研究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研究》主要介紹了: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是一項刑事司法政策,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內容。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意義在於避免刑事化弊端,節約司法成本,在司法領域踐行人權保障理念。在司法實踐中貫徹和執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這一刑事政策,意味著在追訴階段,應積極適用刑訴法中的不予立案(微罪處分)和酌定不起訴制度,在審判階段,要對刑法中的一些犯罪化制度和具體罪刑規範作限縮性的解釋和適用。推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必須樹立兼顧目的主義的刑罰觀,破除制度性障礙,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提高法官的釋法能力和審判案件的獨立性。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研究》由賈學勝編著。

基本介紹

  • 書名: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研究
  • 作者:賈學勝
  • ISBN:9787566809582
  • 頁數:200頁
  • 定價:36.00元
  • 出版社:暨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4-1
  • 裝幀:平裝
  • 開本:正16開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由賈學勝編著的《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研究》先探討刑事政策思想的流變和“兩極化”刑事政策的產生,然後具體研究我國刑事司法過程中的非犯罪化問題。其中又分為立案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三個部分,在每一個部分先對現行法律進行法實證研究,然後再對法的適用現狀進行實證研究,最後探討導致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現狀不佳的原因,並提出改善對策。

作者簡介

賈學勝,1972年生,山西陽城人。1994年畢業於蘭州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7月至今任教於暨南大學法學院,現為暨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向為刑事政策與中國刑法。2003年以來,在專業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三十餘篇,其中有兩篇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刑事法學》全文轉載,並主編《走私罪辦案一本通(中國刑案偵、訴、辯、審辦案通)》,合編著《計算機與網路犯罪專題整理》。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刑事政策與司法上的非犯罪化
第一節 刑事政策思想的流變
一、啟蒙時期的刑事政策思想
二、古典學派的刑事政策思想
三、近代學派的刑事政策思想
四、古典學派與近代學派刑事政策思想之比較
五、“二戰”後的刑事政策思想和刑法的刑事政策化
第二節 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提出及其內容
一、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產生及其背景
二、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基本問題
一、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概念辨析
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根據
三、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主要領域
四、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意義
第二章 立案環節之司法上的非犯罪化
第一節 概述
一、非刑事程式化與微罪處分
二、微罪處分的刑事政策意義
第二節 域外微罪處分之考察
一、日本的微罪處分制度
二、我國台灣地區警察對微罪的處理制度
第三節 我國的微罪處分制度
一、制度考察
二、功能定位
三、制約機制
四、實效與展望
第三章 審查起訴環節之司法上的非犯罪化
第一節 概述
一、審查起訴環節的非犯罪化途徑
二、不起訴的刑事政策意義
第二節 域外不起訴制度考察
一、大陸法系的不起訴制度
二、英美法系的不起訴制度
三、兩大法系不起訴制度之比較和分析
第三節 我國裁量不起訴的實證分析:制度考察和評析
一、我國酌定不起訴的制度考察和分析
二、我國附條件不起訴的制度考察和分析
第四節 我國裁量不起訴的實證分析:數據調研和案例評析
一、酌定不起訴的實證分析
二、附條件不起訴的實證分析
第四章 審判環節之司法上的非犯罪化
第一節 概述
一、罪刑法定原則是審判上的非犯罪化的根據
二、刑法解釋是實現審判上的非犯罪化的途徑
三、審判上的非犯罪化的範圍及其與追訴上的非犯罪化的區別
第二節 不能犯之審判上的非犯罪化
一、我國的不能犯理論之現狀
二、主觀主義諸觀點:評析和否定
三、具體危險說:解析與辯駁
四、客觀危險說:撥正與論證
五、結論
第三節 事後不可罰行為
一、事後不可罰行為的概念界定
二、事後不可罰行為的理論根據
三、事後不可罰行為的體系位置
四、事後不可罰行為的認定
五、事後不可罰行為的司法適用
第四節 聚眾淫亂罪之審判上的非犯罪化
一、案例簡述
二、罪名簡史
三、觀點爭議
四、聚眾淫亂罪審判上的非犯罪化之具體理由
五、聚眾淫亂罪之審判上的部分非犯罪化
第五節 窩藏、包庇罪之審判上的非犯罪化
一、問題的提出
二、窩藏、包庇行為的法律評價之歷史考察
三、窩藏、包庇行為的法律評價之域外考察
四、我國窩藏、包庇罪的立法沿革
五、窩藏、包庇罪之審判上的部分非犯罪化
第五章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實踐之改善對策研究
第一節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實踐現狀不佳的具體原因
一、立案環節的原因
二、審查起訴環節的原因
三、審判環節的原因
第二節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現狀不佳的深層原因
一、重刑主義文化傳統的浸淫
二、重報應主義輕目的主義的刑罰觀的影響
三、刑法工具論思想作祟
四、實例解析
第三節 改善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實踐的建言
一、樹立兼顧目的主義的刑罰觀
二、簡化酌定不起訴的決定程式
三、破除追訴機關違反法律精神的內部規定等制度性障礙
四、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
五、提高法官素質和審判案件的獨立性
第六章 結語:對我國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未來發展的簡要評估和展望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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