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救

司救是指西周掌管懲罰處理一般違法犯罪的官員。《周禮·地官》載:“司救,掌萬民之邪惡過失而誅讓之,以禮防禁而救之。凡民之有邪惡者,三讓而罰,三罰而士加明刑,恥諸嘉石,役諸司空。其有過失者,三讓而罰,三罰而歸於圜土。”司救的職責是對一般違法犯罪的行為,區分邪惡與過失兩種情況進行處置。

凡有邪惡行為,但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人,經過三次斥責不改正的要加以撻擊,經過三次撻擊仍不改正的,送交司寇,脫去冠飾,並把所犯罪惡寫在方版上,掛在背後,坐諸嘉石,以示羞辱。然後再交付司空,罰服勞役。對過失犯罪的人,經過三次斥責不改正的要加以撻擊,經過三次撻擊仍不改正的,交與司寇送入圜土進行關押。司救根據邪惡過失的輕重程度施以不同的多次的“讓”、“罰”教育,具有預防、挽救犯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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