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可巴比妥鈉膠囊,適應症為適用於不易入睡的患者。也可用於抗驚厥(如破傷風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司可巴比妥鈉膠囊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特殊藥品:精神藥品
- 用途分類:巴比妥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司可巴比妥鈉
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白色粉末。
適應症
適用於不易入睡的患者。也可用於抗驚厥(如破傷風等)。
規格
0.1g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
成人常用量:
(1)催眠,50~200mg,睡前一次頓服;
(2)鎮靜,一次30~50mg,每日3~4次;
(3)麻醉前用藥200~300mg,術前1小時服。
成人極量一次300mg。
小兒常用量:
(1)鎮靜,每次按體重2mg/kg,或按體重表面積60mg/m2,每日3次;
(2)麻醉前用藥,50~100mg,術前1小時給藥。
成人常用量:
(1)催眠,50~200mg,睡前一次頓服;
(2)鎮靜,一次30~50mg,每日3~4次;
(3)麻醉前用藥200~300mg,術前1小時服。
成人極量一次300mg。
小兒常用量:
(1)鎮靜,每次按體重2mg/kg,或按體重表面積60mg/m2,每日3次;
(2)麻醉前用藥,50~100mg,術前1小時給藥。
不良反應
1.對巴比妥類過敏的患者可出現皮疹以及哮喘,嚴重者發生剝脫性皮炎和Stevens-Johnson綜合徵,可致死,一旦出現皮疹,應當停藥;
2.長時間使用可發生藥物依賴,或心因性依賴、戒斷綜合症;停藥後易發生停藥綜合症;
3.較少發生的不良反應有:過敏而出現意識糊塗,抑鬱或逆向反應(興奮)以老年、兒童患者及糖尿病患者為多;
4.偶有粒細胞減少,皮疹、環行紅斑,眼瞼、口唇、面部水腫;幻覺、低血壓;血小板減少;肝功能損害、黃疸;骨頭疼痛、肌肉無力。
2.長時間使用可發生藥物依賴,或心因性依賴、戒斷綜合症;停藥後易發生停藥綜合症;
3.較少發生的不良反應有:過敏而出現意識糊塗,抑鬱或逆向反應(興奮)以老年、兒童患者及糖尿病患者為多;
4.偶有粒細胞減少,皮疹、環行紅斑,眼瞼、口唇、面部水腫;幻覺、低血壓;血小板減少;肝功能損害、黃疸;骨頭疼痛、肌肉無力。
禁忌
嚴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貧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對一種巴比妥過敏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2.作抗癲癎藥套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大療效。
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
4.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的藥物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撤藥症狀。
5.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對中樞產生協同抑制作用,應注意。
6.下列情況慎用:輕微腦功能障礙(MBD)症、低血壓、高血壓、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腎上腺功能減退、心肝腎功能損害、高空作業、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者。
2.作抗癲癎藥套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大療效。
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
4.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的藥物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撤藥症狀。
5.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對中樞產生協同抑制作用,應注意。
6.下列情況慎用:輕微腦功能障礙(MBD)症、低血壓、高血壓、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腎上腺功能減退、心肝腎功能損害、高空作業、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藥可通過胎盤,妊娠期長期服用,可引起依賴性及致新生兒撤藥綜合徵,可能由於維生素K含量減少引起新生兒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套用,由於胎兒肝功能尚未成熟引起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的呼吸抑制,用於抗癲癎可能產生胎兒致畸,應慎用。哺乳期套用可引起嬰兒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應慎用。
兒童用藥
可能引起反常的興奮,應注意。
老年用藥
對本藥的常用量可引起興奮神經錯亂或抑鬱,因此用量宜較小。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為肝藥酶誘導劑,提高藥酶活性,長期用藥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如飲酒、全麻藥、中樞性抑制藥或單胺氧化酶抑制藥等與巴比妥類藥合用時,可相互增強效能。
2.與口服抗凝藥合用時,可降低後者的效應,這是由於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加速了抗凝藥的代謝,應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從而決定是否調整抗凝藥的用量。
3.與口服避孕藥或雌激素合用,可降低避孕藥的可靠性,因為酶的誘導可使雌激素代謝加快。
4.與皮質激素、洋地黃類(包括地高辛)、土黴素或三環抗抑鬱藥合用時,可降低這些藥物的效應,因為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可使這些藥物代謝加快。
5.與環磷醯胺合用,理論上可增加環磷醯胺烷基化代謝產物,但臨床上的意義尚未明確。
6.與奎尼丁合用時,由於增加奎尼丁的代謝而減弱其作用,應按需調整後者的用量。
7.與鈣離子拮抗劑合用,可引起血壓下降。
8.與氟哌丁醇合用,可引起癲癇發作形式改變,需調整用量。
9.與吩噻嗪類和四環類抗抑鬱藥合用時可降低抽搐閾值,增加抑制作用;與布洛芬類合用,可減少或縮短半衰期而減少作用強度。
2.與口服抗凝藥合用時,可降低後者的效應,這是由於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加速了抗凝藥的代謝,應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從而決定是否調整抗凝藥的用量。
3.與口服避孕藥或雌激素合用,可降低避孕藥的可靠性,因為酶的誘導可使雌激素代謝加快。
4.與皮質激素、洋地黃類(包括地高辛)、土黴素或三環抗抑鬱藥合用時,可降低這些藥物的效應,因為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可使這些藥物代謝加快。
5.與環磷醯胺合用,理論上可增加環磷醯胺烷基化代謝產物,但臨床上的意義尚未明確。
6.與奎尼丁合用時,由於增加奎尼丁的代謝而減弱其作用,應按需調整後者的用量。
7.與鈣離子拮抗劑合用,可引起血壓下降。
8.與氟哌丁醇合用,可引起癲癇發作形式改變,需調整用量。
9.與吩噻嗪類和四環類抗抑鬱藥合用時可降低抽搐閾值,增加抑制作用;與布洛芬類合用,可減少或縮短半衰期而減少作用強度。
藥物過量
主要表現為深度昏迷、血壓和體溫下降、可並發肺炎、休克及腎功衰竭、高度呼吸抑制。深度呼吸抑制是急性中毒的直接死亡原因。解救措施中最重要的是維持呼吸和循環功能,施行有效的人工呼吸,必要時行氣管切開,並輔之以有助於維持和改善呼吸和循環的相應藥物。經口服中毒者,在3~5小時內可用高錳酸鉀(1∶2000)溶液洗胃。用10~15g硫酸鈉溶液導泄(禁用硫酸鎂)。為加速排泄可給甘露醇等滲透壓利尿藥,如腎功能正常可用速尿。可用碳酸氫鈉、乳酸鈉鹼化尿液加速排泄,嚴重者可透析。極度過量時,大腦一切電活動消失,腦電圖變為一條平線,並不一定代表為臨床死亡,若不並發缺氧性損害,尚有挽救的希望。
藥理毒理
本品為短時巴比妥類催眠藥。對中樞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加大,表現為鎮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癎。大劑量對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有明顯的抑制。過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樞致死。體外電生理實驗見本類藥物使神經細胞的氯離子通道開放,細胞超極化,擬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療濃度的司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興奮作用、加強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單突觸和多突觸傳遞,抑制癎灶的高頻放電及其向周圍擴散。可減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張力。通過誘導葡萄糖醛酸轉移酶結合膽紅素從而降低膽紅素的濃度。可產生依賴性,包括精神依賴和身體依賴。
藥代動力學
口服易由消化道吸收,脂溶性比較高,易通過血腦屏障,服後15分生效,持續約2~3小時,本品與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46%~70%。成人t1/2為20~28小時。在肝臟代謝,與葡萄糖醛酸結合由腎排出,僅少量(約5%)以原形由腎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