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振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8年9月12日
基本信息,先進事跡,
基本信息
年齡: 47
警種: 派出所
地區: 海南
生辰: 1958-09-12
忌日: 2005-11-06
英烈生平事跡
勇立潮頭競一流 奉獻畢生為民安
先進事跡
2005年11月6日是星期天,上午8時05分,史振勇同志接到文昌市羅豆墟的吳多強電話報案稱:三名犯罪嫌疑人駕駛一輛車牌號為瓊A87546的吉利小轎車,用假金塊誘騙羅豆農場五區後坡村80歲的老人鄧文瀚,現鄧文瀚已上車隨他們去了,車輛正在向文昌市錦山墟方向行駛。接到報案後,史振勇同志立即帶領值班民警吳坤騰駕駛派出所警車追趕。8時20分,約追了6公里後在錦山鎮仕首村路口處,發現犯罪嫌疑人所駕的車輛停在村口公路旁,兩名犯罪嫌疑人在離公路約15米的田埂上,正對老人進行誘騙(老人身上有400多元現金和一本有1000多元的存摺)。史振勇同志一邊急忙把車停下,一邊對民警吳坤騰說:“一人抓一個,快!”說完便一齊衝上去,兩犯罪嫌疑人見狀,將那包行騙用的假金首飾和一本存摺扔掉,急忙逃跑,但史所長兩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上去分別將兩犯罪嫌疑人抓住。兩犯罪嫌疑人用力拚命掙扎,史所長體重力大,兩隻鐵鉗般的大手緊緊將犯罪嫌疑人按住。但突然間,意料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民警吳坤騰聽到史振勇大叫一聲“不好我暈!”轉頭一看,只見史振勇臉和嘴唇發黑,猝然倒地。吳坤騰連忙衝過去,將史振勇所長送往離現場約1公里左右的錦山鎮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壯烈犧牲,醫院結論為心肌梗塞。人們在他的褲袋裡發現有治高血脂等病的3小瓶藥。史振勇同志自1982年9月參加公安工作以來,先後多次被羅豆農場、文昌市公安局、海南省墾區公安局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個人;多次被海南省墾區公安局和文昌市公安局嘉獎;兩次被海南省農墾總局黨委評為全省墾區優秀共產黨員;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公安部刑事偵察局評為全國刑事犯罪情報資料先進工作者;兩次被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評為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先進個人。史振勇所長犧牲的訊息傳出,幾百名民眾圍在醫院病房和大院內外,了解內情的幹部民眾悲傷地說,他是累死的。羅豆農場和錦山鎮的男女老少異口同聲地說:“這是一個好人、好公安、好所長!” 得知史振勇同志犧牲的當天上午,文昌市公安局主要領導、文昌市政法委主要領導、文昌市委謝明中書記,海南省墾區公安局局長陳奕誠、政委藍澤禎,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胡友成等各級領導幹部紛紛前往醫院弔唁。第二天上午,文昌市委主持召開遺體告別儀式,沉痛悼念史振勇同志,文昌市委、省農墾總局領導和幾百名民警以及聞訊自發趕來的上千名幹部、職工、民眾參加。海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鐘文,海南省農墾總局黨委書記張力夫、局長吳亞榮、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全孝華,副局長郭奕秋,以及文昌市公安局,海南省墾區公安局等領導分別到史振勇同志家進行了親切的慰問。
一、他銳意改革進取,立志創建全國公安一級派出所。
史振勇同志自跨入警隊的那一天起,就迸發出一個永恆的信念,要有所作為,真正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警察。他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在其任指導員期間,他積極配合派出所領導班子成員,加強內務管理和隊伍建設,創建二級派出所。2001年12月,史振勇同志被任命為文昌市公安局羅豆派出所所長後,立志創建全國公安一級派出所。他團結帶領全所民警緊緊圍繞著“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民眾滿意”這一工作目標,以創建人民滿意派出所為主線,把新時期加強隊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貫穿於整個公安工作的始終。2002年,他推行實施了派出所民警“立足社會、依靠社區、服務民眾、確保一方平安”的新型警務模式。並通過已覆蓋全場的六個社區警務室為依託,實施了“一區一警”和“一區多警”為模式的社區服務運行機制,積極把公安機關打擊、防範、管理及服務民眾等各項措施延伸至社區前沿。他要求社區民警堅持每周至少下社區辦公20小時,對民眾需要辦理的車牌證、身份證、出境出國護照等證件都可以在社區警務室受理,帶回所里辦理,送回民眾手裡。2002年以來,派出所民警共主動送件上門450件;為民眾辦好事、實事262件。他積極創新管理模式,堅持警務公開制度,在派出所大院裡先後製作了“警務公開欄”和“三十條便民服務措施”。公開了戶籍管理服務、治安管理服務、出入境管理服務、交通管理服務,行政執法等五大類日常服務辦公程式和民警值班制度,辦公制度等內容。大大地方便了民眾辦事,提高辦事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他構建和完善了治保會、治保小組、護村隊等群防群治網路。上任以來,他針對羅豆農場2002年以前販、吸毒案件的發生率占文昌市涉毒案件的40%以上,平均100人當中就會1名吸毒人員的實際,緊緊依靠廣大民眾,堅持“四禁”並舉,堵源截流,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和“打小、打早、打盡”的打擊原則,在全場範圍內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禁毒嚴打專項鬥爭。自2002年以來,他共指揮參與破獲販毒案件5宗,捕獲6人,抓獲吸毒人員129人,其中勞動教養43人,強制戒毒121人,警告8人。有效地減少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為農場的經濟發展和職工民眾的安居樂業創造了一個和諧安定的治安環境。在他的帶領下,羅豆派出所的內務建設和民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了較好的提高,隊伍出現了嶄新的面貌,人民民眾的滿意率一年比一年高。在其任所長期間,羅豆派出所每年都被海南省墾區公安局、文昌市公安局評為先進單位;2003年被文昌市委、市政府評為禁毒先進單位、“嚴打”先進單位和執法辦案先進單位;先後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榮立集體二等功一次;2003年、2004年順利通過省公安廳、公安部驗收,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一級派出所。
二、他忠實履行職責,為轄區民眾撐起了一把平安傘。
羅豆派出所轄區面積40平方公里,總人口近14000人,流動人口近1000人,由於地處瓊文交界,交通便利,又是文昌北部幾大重點鄉鎮通往海口的必經公路。捕魚業、水產養殖業發達,是文昌的魚米之鄉。這裡地處交通要道,治安環境複雜,入屋盜竊和盜搶機車案件居高不下,民眾缺乏安全感。針對這種嚴峻的現狀,史振勇同志上任後,把如何扭轉當前治安現狀作為首要工作來抓。開展打擊“兩搶”和盜竊機動車輛專項鬥爭以來,史振勇同志根據轄區地處文昌北部地區交通要道,案犯流竄做案後易從羅豆轄區逃走的特點,因情施策,採取夜間不定時、不定點設卡的巡邏方法,加大打擊力度。自2002年以來,他帶領派出所8名民警(其中2名已是50多歲的老民警),不管颳風下雨,長期堅持巡邏。據統計,從2002年1月至今,該派出所在夜間設卡巡邏查獲的案件40宗,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盜竊機車案件35宗,追回被盜機車35輛。對及時破獲案件和震懾犯罪分子起到了較好的作用。至今還有因犯罪嫌疑人害怕被抓而棄車逃跑,無人認領的機車12輛。他的這種做法得到了文昌市的表彰和推廣。現組織了由羅豆派出所牽頭,與文昌錦山派出所、錦山邊防派出所、文昌鋪前派出所、鋪前邊防派出所和文昌湖山派出所等六個派出所實施資源共享,聯動出警機制。
史振勇同志對工作認真負責,無論是日常工作還是偵查破案,他總是身先士率,親力親為。2002年1月,羅豆農場第二作業區昌溝洋村、玉堂村,農場養殖基地連續在夜間發生照明低壓線路被盜的重大案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穩定。根據這幾宗案件的發案時間都是在夜間12點鐘後的特點,史振勇同志實施了“放暗哨。打埋伏、抓現行”的有效措施,在寒風呼嘯、北風刺骨的黑夜中,帶領民警埋伏守候了5個晝夜,於1月30日早上5時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一舉破獲了羅豆地區發生的電線被盜案。2002年8月20日晚上,史振勇同志帶領民警在與三江農場交界處設卡盤查過往車輛。凌晨2時突然颳起大風,下著暴雨,在露天中執勤的全體民警被雨淋,個個都打著哆嗦,就在這時,從羅豆方向有兩輛機車冒著大雨向設卡點開來,史振勇立即命令民警打開停車指示燈,發出接受檢查的指令,來者不但不減速停車,反而加大油門企圖沖卡逃跑。史振勇立即兵分兩路進行攔截,但由於對方車速太快,造成了幾位民警摔傷,為了追截案犯,幾位民警不顧傷口的劇痛,緊迫不捨終於將案犯抓獲,當場繳獲機車兩輛。經審訊,案犯供認機車是當晚從錦山鎮盜竊的事實。
史振勇同志作風頑強,雷厲風行,吃苦耐勞,拼勁十足。2004年7月2日,羅豆農場職工子弟林方東在羅豆圩故意傷害他人致殘後,潛逃到廣東東莞打工。2005年6月15日下午14時許,接到東莞警方來電告知,已協助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的訊息後,史振勇同志不顧自己身體有病,親自帶領4名民警於當天下午17時,趕赴東莞押解案犯。為了節約費用,爭取時間,他帶領民警不顧疲勞辛苦,一路上日夜兼程, 2天1夜不休息,歷程2000多公里,於17日下午將案犯安全地押解回來。羅豆地區有一名叫 “秀田東” 的案犯長期販毒,由於販毒分子十分狡猾,派出所多次圍捕均空手而歸,但史振勇同志並不氣餒,而是廣布耳目,捕捉戰機。2002年7月11日早上,他又接到布控耳目的報到: “秀田東”現轉移到東化村路口珠溪河抽水站販毒,而且是用手機聯繫,單人交易,交易地點視野開闊,一目了然,且有退路,民警不易接近現場。為了做到人贓俱獲,萬無一失,史振勇將計就計,利用犯罪分子認為視野開闊和有退路的麻痹思想,組織10名民警喬裝成當地趕集的民眾,租用三輪農用車接近現場,在犯罪嫌疑人毫不察覺狀況下,一舉抓獲吸毒人員陳向東、吳多平,當場繳獲毒品26小包,手機一部,BP機一部,毒資950元。並通過使用繳獲的手機誘捕吸毒分子,當天又抓獲吸毒人員8人。
自從警以來,史振勇憑著豐富的實踐經驗,憑著對公安事業執著的追求,共參與破獲刑事案件147宗,查處治安案件192起,共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267人。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轄區的民眾撐起了一把平安傘。
三、他恪盡職守一身正氣,危急關頭總是沖在前。
史振勇同志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辦事公正,服務熱情。從警23年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為民眾做了一些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事、瑣事。但正是這些點點滴滴的小事、瑣事,使他和轄區民眾建立起濃厚感情。這裡的民眾信他、服他,別人解不了的結,他解得開;別人辦不通的事,他辦得通。2002年10月23日,羅豆農場第三社區的民眾謝晉利和大嫂張月榮因生活小節問題發生口角,謝將張推倒在地,造成表皮擦傷。謝的大哥遂持菜刀追砍謝,眼看一場血案在即,正在警務區開展工作的史振勇立即上前制止,發動民眾對已受傷的張某進行單位包紮後,協同社區民警、治保主任分別做好雙方調解工作,使雙方及時化解矛盾,並消除了長期以來兩家人產生的隔閡。2004年1月2日,羅豆農場上僚村黃國勝、陳玉甫等6人種植的5.5畝美國進口扁豆角死亡,懷疑是鄰村的養蝦專業戶排放鹹水鹹死他們的扁豆角,要求一定要賠償。並且揚言如不賠償,他們將到省政府上訪,史振勇掌握這一信息後,提出了科學的解決方法。派技術員到豆角現場實地提取土壤,送往海南農科所檢驗,結果是黃等6戶所種植的豆角因患白枯病死亡,不屬鹹水影響死亡。技術員把檢驗結果與黃等6人解說,但黃國勝等人並沒有接受,反而帶4位男青年到場部無理取鬧。史振勇得知後,多次親自上門做思想工作,直到他們相信科學檢驗結果,並打消上訪念頭。羅豆農場共有97個自然村,類似這樣的糾紛很多,如不及時處理,必將引發大的衝突和群體上訪事件。正是這樣,史振勇同志憑著對公安工作的無比熱情,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把職工民眾的“小事”當作大事來做好。他苦口婆心地化解一個又一個矛盾,熱情周到地解決一個又一個困難。僅2004年,史振勇就調解民事糾紛32起,及時處置不安定因素6起,從而較好地維護農場穩定,保障民眾安居樂業。
在緊急關頭,史振勇同志總是奮不顧身,衝鋒在前。2003年10月21日中午,羅豆農場場部職工作韓昌元家發生火災。接報後,史振勇帶領民警以最快的速度趕往現場,組織人員救火。當時的火勢越燒越旺,韓家房屋的橫木已被大火燒得發紅,瓦片落在地上啪啪作響,韓家廚房的一個煤氣瓶膠管已被燒著,煤氣瓶隨時都可能爆炸,在十分危急的情況下,史振勇同志不顧個人安危衝進廚房,拾起一塊布條包住已被燒得發燙煤氣瓶往外跑,撤離現場,排除險情。2005年10月27日,幾十年罕見的“達維”強颱風襲擊海南。強大的降雨量,造成羅豆農場高梅村海水防潮堤出危情,一旦決堤,海水將淹沒羅豆農場堤下18個村莊。接到險情後,史振勇立即帶領6名民警趕赴現場,跳入水裡用沙裝堵住決堤口,連續在水中泡了10個小時,直到險情消除後才上岸。
史振勇同志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為警清廉。從警23年來,他從未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他的愛人至今下崗,兒子待業;23年來,從未有幹部民眾告他的黑狀,說他的不是;他所領導的派出所民警也無一人違法亂紀。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鐘文及省農墾總局黨委書記張力夫、局長吳亞榮等上級去看望慰問其家屬,看到他家低矮、破舊、陰暗的房子時,無不感慨萬千。鐘文常委說:“我萬萬沒有想到,一個當了二十多年警察、派出所所長、農場副場長的副處級幹部,居住的房子還如此簡陋不堪,如此清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