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叱利
- 讀音:chì lì
- 注音:ㄔˋㄌㄧˋ
- 姓氏淵源:源於鮮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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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叱利[叱利、叱黎、叱李、叱伏列、泣伏利,讀音作chì lì(ㄔˋㄌㄧˋ)]
姓氏淵源
單一淵源:源於鮮卑族,出自古鮮卑族拓拔部叱利氏族,屬於以氏族名稱漢化改姓為氏。鮮卑族叱利氏,在傳統意義上,源於北方古高車族(敕勒、鐵勒、狄歷)十二姓之中的泣伏利氏,也就是早期遊牧於漠北地區的遊牧民族之一,在春秋、戰國時期被史籍歸稱為“赤狄”。漢末以及魏、晉時期,泣伏利氏部落即歸附於鮮卑拓拔部,因此史籍中多稱其為鮮卑族,亦稱叱李氏、叱列氏、叱黎氏、叱伏列氏等,據史籍《魏書·官氏志》記載:“叱利氏,後改為利氏”。實際上,在北魏孝文帝拓拔·宏(元宏)於太和十七~二十年間(公元493~496年)從平城(今山西大同)遷都洛陽(今河南洛陽)之後,在大舉推進漢化改革政策的過程中,鮮卑叱利氏在先大多改為漢姓利氏,後有更多的族人改為漢姓李氏,其中的李氏即為著名的洛陽李氏,也就是後來的大唐王朝之皇室族源。李唐王朝起於隴西李氏,是洛陽李氏的主要分支。創建大唐王朝的高祖李淵,為北周太尉李虎之後李崇(公元454~525年,侍中、驃騎大將軍、司徒公、雍州刺史,謚“武康”)的後裔,與起源於戰國末期秦國太傅、司徒李曇的次子李璣(字伯衡)的趙郡李氏同源不同宗。
一直到唐朝時期,仍有鮮卑叱利氏族人在活動,並在唐太宗時期擔任都督之職。唐貞觀二十一年(公元647年),都督叱利氏與其他少數民族都督如葛邏祿等三十餘人一起隨奉唐太宗至泰山封禪,“已封,詔勒名於封禪碑雲。凡三十年北方無戎馬警。”此後叱利氏一族世代相傳至今。
遷徙分布
叱利氏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姓氏群體,但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兩千位,而其分衍的李氏則是一個龐大家族,在今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牢牢占據第一位,在台灣省則名列第五位;其分衍的利氏在中國大陸的姓氏排行榜上名列第二百九十九位,在台灣省則名列第一百五十三位;叱利氏多以洛陽、京兆為郡望,其族人至今在遼寧省瓦房店地區、北京市等地仍有分布。
郡望堂號
郡望
洛 陽:亦稱洛陽郡。戰國時期秦國的秦襄王置洛陽縣,該縣以在洛水之陽而名,屬於三川郡。西漢時期為河南郡治。東漢時期建為都城。三國的曹魏及後來的西晉、北魏、五代後唐皆建都於此,南北朝時期東魏置郡,故城轄地在今河南省洛陽市白馬寺東漢水北岸。隋、唐兩朝,洛陽故城轄地達今韓國漢城市以西九公里處,大周王朝的武則天曾以洛陽為都城達十四年。由於新莽、唐朝、五代後梁、後晉、後漢、後周、北宋、金國也都以洛陽為陪都,故而多稱洛陽為“六朝古都”。
京 兆:亦稱京兆郡、京兆尹,實際上“京兆”不是一個郡,而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地域行政大區稱謂,“尹”為其太守。西漢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內史置京兆尹,為三輔之一,治所在長安(今陝西西安)。三國曹魏文帝黃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為京兆郡,治所在長安(今陝西西安),其時轄地在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至華縣一帶。曹魏黃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禮為秦公,以京兆郡為秦國,曹魏黃初三年又改名為京兆國。魏明帝青龍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為秦王,改京兆國為秦國。齊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為京兆郡,今西安,下屬五縣,除周至、戶縣外,均在轄區內。西晉時仍置京兆郡於長安,轄區較三國魏時縮小。十六國至南北朝時期前趙、前秦和後秦、西魏、北周相繼建都長安(後秦稱常安),均在此設定京兆郡(或尹)。隋、唐兩朝均都長安,另建新城。隋朝時期稱大興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長安城,在長安城周圍的京畿地區,以雍州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稱京兆者,均指京師及其附近地區。隋、唐兩朝均設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為郡級建制以統長安、大興(唐改為萬年)等二十餘縣。唐朝以後,長安城不復為都,發展受到一定影響,但仍不失為一個重要的地方性都會。金、元兩朝在陝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與建都之地無關,其時轄地在今陝西秦嶺以北、西安市以東、渭河以南、華陰以西一帶地區。北洋政府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府尹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國政府成立時廢黜“京兆”之稱。
堂號
洛陽堂:以望立堂,有稱“六朝堂”者。
京兆堂:以望立堂。
歷史名人
叱利平
(生卒年待考),鮮卑族。著名南北朝時期北齊癭陶伯。
叱利騷
(生卒年待考),鮮卑族。著名南北朝時期北齊都督。在北齊文宣帝高洋天保五年(公元554年)的一次叛亂中,叱利騷護衛宮廷,攔門不放,於雲龍門被高歸彥、賀拔仁、斛律金等所殺,死而不倒,甚為震赫!見於《北齊書·列傳第二十六》。
叱利群
(公元1953~今),女;遼寧瓦房店人。著名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1970年1月~1972年10月,為四川省安縣文興公社下鄉知青。
1972年10月~1978年5月,為四川省安縣團縣委副書記、白溪公社黨委副書記。
1978年5月~1988年9於月,為共青團中央宣傳部幹事、機關團委書記、少年部處長。
1988年9月~1989年12月,為遼寧省瓦房店市副市長;1989年12月~1991年9月,為共青團中央少年部副部長。
1991年9月~1994年1月,為遼寧省錦西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1994年1月~1997年5月,為遼寧省葫蘆島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1997年5月~1998年11月,為中央統戰部三局助理巡視員。
1998年11月~2003年12月,為中央統戰部三局副局長、中華海外聯誼會常務副秘書長(正局級)。
2002年9月~2003年12月,為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兼任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直屬機關工會主席。
2003年12月~今,為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