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1927年初,台灣文化協會左右分裂,左派青年掌控文協,文協舊幹部蔣渭水蔡培火等人退出文協,另外組織政治團體,於1927年7月10日成立台灣民眾黨,是台灣人歷史上第一個具有現代性質的政黨。

內容,中華民族意識,大致分成3派,文協分裂之前,政治抗爭活動,生活品質,左傾跡象,

內容

中華民族意識

1921年到1926年的6年之間,台灣文化協會的文化啟蒙運動確實轟動全台灣,使台灣民眾有機會吸收新文化、新思想,也加深了台灣人的民族意識。不過,文化協會也因為新思想的蓬勃,有一批青年愈走愈激進(左傾),使得地主階級的老幹部如林獻堂、蔡培火等人,開始難以適應,終於導致文化協會的分裂。
回到1920年代,社會主義、馬列思想像一朵朵盛開的玫瑰,在俄國革命成功之後的世界花圃綻放,相當奪目動人。當時的青年,好像不「言必稱社會主義」,就算不得是一位進步的青年。台灣文化協會就在這種左傾風潮中,面臨分裂的局面。

大致分成3派

1926年以後,文協內部大致分成3派:一派是保守的右派,以蔡培火、林獻堂為首,堅持文協是啟蒙運動、文化運動,以知識教化為路線;一派是激進的左派,以連溫卿王敏川為代表,這批「無產青年」高唱農工階級運動;另外則是中間派的蔣渭水,標榜全民運動,綜合各階層勵行全民族的解放運動。
1927年1月,台灣文化協會的臨時理事會及臨時大會中,以連溫卿、王敏川為首的左派勢力,掌握了文協的主導權,前述的保守派與中間派退出文協,文協正式分裂。

文協分裂之前

那些有感於左派勢力日盛的舊幹部(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等)即有另組政治結社的打算。1927年2月,蔣渭水提議組「台灣自治會」,但日本政府先發制人,通知林獻堂「凡是標榜民族主義的任何政治結社,皆不準設立」,台灣自治會遂被禁止成立。然而,他們不死心,3個月後,他們稍作修正,推出「台政革新會」的綱領,於5月10日籌組完成,由蔡培火準備向日本當局提出申請登記。會員中有人建議,改名叫「台灣民黨」,獲得會員通過,於是5月29日「台灣民黨」終於在台中市召開成立大會。但是5天后,立刻遭日本當局禁止。禁止的理由是,綱領中「期台灣人全體之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之中的「台灣人全體」及「解放」等用語有「偏狹的民族主義色彩,形同民族自決主義」,有悖於帝國治台方針,妨礙「內台融和」。
民黨被禁不得成立
但他們仍再接再厲,努力籌組新的政黨,更名為「台灣民眾黨」,日本當局開出兩個條件:一、民族主義的字眼要刪去;二、「極端民族主義的蔣渭水」不可參加,如要參加,不可在黨中央擔任支配大局的角色。為了這些條件,內部發生爭執,有人認為寧可組黨不成,也不可輕易向日本人妥協,是為「玉碎派」;另外蔡培火等人主張為了完成組黨,不妨對日本人讓步,是為「瓦全派」,因為要不要讓步妥協,造成蔣渭水與蔡培火之間有所芥蒂,有人稱之為「南火北水,水火不容」。後來經過折衝,采平衡折衷之計,接受第一條件,修改了比較強烈的有關民族主義的字眼,以謝春木名義提出政治結社申請,日本當殖民局沒有再堅持,於是「台灣民眾黨」終於在有條件之下於1927年7月10日正式成立。他們提出「確立民主政治、建設合理的經濟組織、改除不合理的社會制度」三大綱領。這是台灣歷史上首度出現的具有現代性質的政黨。
在黨魁蔣渭水的主導下
台灣民眾黨初期的運動路線是調和民族運動和階級運動。民眾黨成立半年後,在全島成立15個支部,黨員遍布全島。直到1931年2月18日被解散為止的3年7個月之間,其活動較重要者,例如反對放領官有地組織台灣拓殖會社;反對許可鴉片吸食政策;反對田中內閣侵華政策;反對日人官吏加俸制度;以及對霧社事件的強烈聲明與反應。特別是有關鴉片政策及霧社事件的問題,民眾黨不僅向日政當局提出反對,還通電國際聯盟,引起國際注意。國際聯盟為了鴉片政策還特地派員來台灣調查,林獻堂、蔣渭水於當時的鐵路餐廳接待他們,總督府想派員參加卻被擋在門外不能進入,使日本殖民當局相當難堪。

政治抗爭活動

生活品質

並配合其外圍組織「台灣工友總聯盟」進行勞工運動。此外,文協時代的文化啟蒙運動仍繼續進行,對於糾正社會上落伍敗壞的風俗,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也相當注意,所以他們在黨綱大要「三、改除社會制度之缺陷」中提出「革除社會陋習」。1929年10月17日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口號中,就有「打倒阿片〔鴉片〕、打倒迷信、打倒惡習」。蔣渭水在《台灣民報》中呼籲破除「燒金紙、吸阿片、祈安建醮、補運謝神,以及聘金婚喪之奢靡」的惡習,甚至禁止黨員打麻將(台灣稱「麻雀」)。當「麻雀飛到台灣」來時,民眾黨台北支部於大安醫院開會,決定禁止黨員打麻雀(麻將),並以一副三圓收買焚毀,以「現身說法示範於同胞」。甚至連內容充滿中國封建思想的歌仔戲,也受到台灣民眾黨的反對,民眾黨第四次大會提出的社會政策中,赫然出現「反對準許歌仔戲之演唱」的條文。相較於今天的反對黨人士,為了選票,只知一味討好民眾,動不動就跟著迷信團體進香、繞境,或打著發揚本土文化的美名,進行一些中國封建傳統的禮俗,毫無移風易俗、前瞻反省的能力,相形之下,實在不能同日而語。

左傾跡象

隨著左翼運動的勃興(新文協、台灣農民組合台灣共產黨等左翼團體大力推動農工運動),台灣民眾黨的運動路線也因受刺激而日漸階級運動化,致使內部右翼人士如林獻堂、蔡培火、楊肇嘉等退出民眾黨,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而日本當局對於右翼人士退出之後的台灣民眾黨的左傾跡象,也漸感不安,終於決定出手干預。
1931年2月18日,台灣民眾黨第四次全體黨員大會進行中,台北警察署長突然出現會場,出示「結社禁止命令」,當場聲明台灣民眾黨業已被取締,命令立刻解散,並同時逮捕蔣渭水等幹部16人(翌日釋放)。日總督府提出禁止台灣民眾黨的理由指出,「細察民眾黨向來之行動及這次所修改之綱領政策,其目的在於反對總督政治,宣傳階級鬥爭。如此妨害日台融和,違背本島統治大方針之結社,斷難容許。」在總督府「妨害安寧秩序」的大帽子下,台灣民眾黨終於結束了3年又7個月的活動。而蔣渭水也在6個月後的8月5日,因傷寒病逝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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