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外銷貸款是台灣鼓勵出口的貸款。台灣 “中央銀行” 為了吸引外資,鼓勵出口,於1973年允許外商銀行經辦出口貸款。按照有關規定,外商銀行每周預售外匯金額以600萬美元為限,每筆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80天,並不得循環使用。每家外商銀行經 “中央銀行” 核准的預售外匯出口貸款額度不一,平均餘額約為2000萬美元。
在具體操作上,由外商銀行拆入美元,在外匯市場上售出,再將兌換的新台幣資金貸款給出口廠商,借款廠商必須出具出口信用證,按程式向外商銀行申請外銷貸款,最後以扣留的出口結匯款償還。由於外商銀行和出口廠商出口信貸都是以美元計算和入賬的及缺乏相應的規避匯率風險工具,因此當新台幣匯率升值時,申請預售外匯貸款的出口廠商相當踴躍,外商銀行可完成全部外匯貸款額度。但在新台幣出現貶值的時候,這項業務就無人問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