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信託業是由官辦到民辦逐步發展進來的。1946年5月,台灣銀行設立信託部開展信託業務。1949年,原中央信託局移至台灣繼續從事信託業務,這兩家均為官辦信託機構。1959年成立一家官商合辦的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到1970年底,台灣信託機構發展到5家。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台灣經濟迅速發展也促進了信託業的發展。由於在經濟發展中企業資金不足,台灣當局為了更多地引進外資,同時謀求台灣內資本的形成,1968年3月頒布了《華僑投資設立信託公司的審核原則》和 《民間信託投資設立信託公司審核原則》。1970年12月又頒布了《信託投資公司設立申請審核原則》。這些法規為民營信託機構建立與發展奠定了基礎。1970年就有4家信託投資公司獲準成立,1972年亞洲信託投資公司獲準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