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劃入原由區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保健食品、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風險監測,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三)負責保健食品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依法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和產品註冊、化妝品生產衛生許可有關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藥品零售許可,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五)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標準。
(六)負責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
(七)依法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
(八)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抽樣檢驗,發布日常監管信息,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相關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信息發布等工作。
(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和檢查工作。
(十)負責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利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
(十二)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配合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三)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政務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文書、會務、檔案、新聞宣傳、信息、信訪、保密、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編制核算本局及所屬單位各項經費預算、財務決算、物資裝備計畫;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罰沒款收繳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或現場檢查、校核、發證等工作;負責實施相關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和承擔有關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受理的日常管理。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審核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複議以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組織行政許可聽證;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規範行政許可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法制建設工作。
(二)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餐飲服務相關行政許可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風險監測有關工作;指導轄區內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配合做好相關行政許可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相關標準;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戒毒藥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風險監測等有關工作;參與貫徹實施國家食品醫藥產業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對貫徹執行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負責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管;監督化妝品生產及其經營衛生;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保健食品質量體系考核有關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監測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其他事項
(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掛靠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職責。
(二)藥品管理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藥品生產和儲備管理;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準入和質量管理。
事業單位
(一)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下設城區中隊、院橋中隊、北洋中隊、寧溪中隊等4箇中隊,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2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4名。主要職責:受理舉報投訴,負責食品餐飲環節、保健品、化妝品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承辦影響較大的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1名。
附則
本規定由區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