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台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應對突發事件的緊急預警方案。

台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維護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根據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要求,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密切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全面提高中心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緊急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依法維護人民民眾和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和社會穩定;堅持預防為主原則。把應對突發事件的各種管理工作與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增強預警分析,提高防範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堅持統一領導原則。應對突發事件,要堅持統一領導、科學指揮、分級負責、加強合作。
三、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中心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監督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及時、有效地開展監測、分析和決策工作。
組長:何曉霞
常務副組長:葉勤華
副組長:蔡雲青、郭文濤、鄭光美
成員:張夢之、張英姿、李勇、葉開峰、陳建忠、張曉寧、蔣偉、潘斌、葉香雲
四、應急反應程式
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實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應當立即撥打保全監控室(88105262)電話,保全監控室第一時間安排人員趕往現場查看實情,實行初步處置,如事態嚴重,應立即報告中心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等級採取相應的應急程式。如有必要的,應及時撥打110、119等電話。
五、應急處置程式及措施
(一)火災應急預案。
1、保全值班室在接到電話後,迅速行動,組織人員參與現場救助,啟動消防栓和滅火器,如火勢較小,完全有能力撲滅時,應利用最近的滅火工具將火撲滅,同時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員參加滅火救援工作。
2、如火勢較大,確認靠自身能力不能撲滅時,撥打“119”報警,同時關閉總電源,向中心各樓層人員發出報警疏散信號,打開安全出口通道,及時疏散辦事民眾。在確認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有組織地進行搶救,轉移物資;
3、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大廳工作人員協助“119”火警滅火,組織人員維護秩序;
4、配合消防部門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對火災帶來的影響及損失,提出處理意見;
5、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報告情況,在大廳內對此事件進行通報。
(二)突發性群體事件處置預案。
1、當辦公區域發生群體上訪、非法聚會等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應立即向值班室報告,值班室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達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防止過激行為或其它意外事件發生;
2、現場工作人員應冷靜處置,原則上不發表任何意見,可以點頭表示回應,避免與之發生爭論;
3、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信息後,組織辦公室或督查處相關同志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掌握上訪人數、基本情況、要求達到目的等情況,並積極做好解釋勸導工作,告知具體解決問題的機構和部門,全力維護好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
4、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視其情況及時向市信訪局等部門聯繫,協調其予以處置;
5、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和處置情況,必要時應及時向政府領導或公安機關報告;
6、突發群體性上訪事件平息後,立即安排人員清理現場,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三)突發秩序騷亂應急預案
1、辦事視窗因臨時性、階段性、季節性辦證,辦事民眾突然增多引起大廳秩序騷亂時,就近的保全應迅速進行疏導勸阻、維持秩序;
2、若大廳內發生激烈爭吵、人身傷害或肢體衝突事件,視窗工作人員應及時報告值班室,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勸阻制止。如當事人仍不聽解釋、勸告、無理取鬧、發生謾罵行為干擾正常工作的,由保全帶出大廳。如仍然拒絕離開大廳或有更加過激行為的,則撥打“110”,交由公安部門處理,以保證大廳正常辦事辦公程式;
3、重大人身傷害事件速報“110”和“120”處理;
4、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並將處理意見在大廳內通報。
(四)遭遇突然襲擊應急預案。
1、中心全體工作人員凡收到或獲得針對公共場所、辦公場所進行襲擊威脅的信息、電話等,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值班室;
2、若遇突然襲擊,保全值班室應第一時間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迅速組織視窗工作人員及時疏散辦事民眾,並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19”報警和“120”處理;
3、在警察和醫護人員趕到之前,組織力量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穩定秩序;
4、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報告情況,將遭遇襲擊事件處理結果在大廳內通報。
(五)盜竊事件。
1、接到電話後,保全值班室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4、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應急領導小組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5、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6、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險物品事件。
1、當辦公區域發現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險物品時,工作人員應立即向保全值班室報告;
2、保全值班室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定隔離帶,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對可疑物進行檢查判斷(但不得挪動可疑物),並經請示應急領導小組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在事態未明朗的情況下,應穩定現場人員情緒,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儘快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和民眾有序撤離,並封閉現場;
4、在不能確定可疑物危險程度時,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對可疑物採取任何處置行動,應等候公安人員到場處置,但可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七)網路攻擊破壞事件。
1、信息中心及時安裝和升級防毒軟體,定期給伺服器打補丁,關閉不必要的服務,備份資料庫;
2、發現網路受到攻擊破壞時,視窗工作人員迅速報告值班室、中心值班室通知信息中心立即進行必要的人工應急操作,因系統和網路故障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應及時通知各視窗,通報有關故障情況;
3、信息中心及時對網路系統被破壞的程式進行檢查,搶修被攻擊破壞造成的軟、硬體損失,及時恢復使用功能,視窗工作人員儘快做好受理資料補錄工作;
4、信息中心及時將處置情況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八)電腦網路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電腦網路系統故障是指由於中心審批辦證軟體系統不能正常運行、伺服器損壞、網路電路連線故障、病毒感染、黑客入侵和其它硬體損壞等所引起使中心網路系統長時間不能正常運行的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應採取以下措施:
1、值班室在接到電話通知後,立即通知信息中心網路管理員視,並視故障輕重上報中心應急領導小組;
2、通知各科室、各視窗立即停止電子化操作,辦證大廳收件辦理改為手工操作,並關掉電腦等電子設備。網路管理員要及時負責聯繫相關專業公司及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檢測;
3、根據故障分析檢測結果,全力排除故障,並對整個網路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做好各類數據的備份工作;
4、如出現故障時間超過24小時,通訊聯絡組上報市政府信息中心並張貼公告欄告知民眾。
(九)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當辦公區域突然發生停電事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值班室;
2、物業電工立即檢查大樓供電系統,查明停電原因,屬於物業維修範圍的故障,應立即搶修;若屬於地方供電局範圍的故障,立即與供電局聯繫,通知各視窗關閉用電設備電源,防止恢復供電瞬間損壞設備;
3、大廳內恢復正常供電後,物業保全應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檢查各相關設備,確保各系統正常運行;
4、確認電力暫不能恢復時,在一樓大廳諮詢台公告停電,並告知恢復通電時間。值班人員及視窗工作人員向辦事民眾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十)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1、 遇電梯困人,第一發現人或被困人員應立即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員應立即通過電梯通話系統安慰被困人員不要驚慌馬上來解救,並問清被困電梯的層數、人員情況等。
2、同時通知電梯維保單位開展施救,必要情況下需立即120。
3、在等待施救及施救過程中應告誡對被困人員不要急躁,不要盲目採取無謂行動,以免故障擴大,發生危險。在此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向應急小組匯報情況。
4、被困人員被解救後應做好相應善後工作。值班室做好事件經過的詳細記錄。
(十一)衛生事故應急預案。
衛生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突發病、傳染病及不明病因的衛生事故等。發生此類事故應採取以下措施:
1、遇到突發疾病事件,迅速報告值班室,衛生局視窗應積極配合中心管理人員,採取科學合理方式進行必要的急救,緊急情況下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並配合“120”急救醫生進行搶救;
2、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中心食堂應立即把封存取樣食品送衛生部門化驗;
3、查清事故原因,並立即調查中毒人員24小時內食品及來源地,如為非單位內部食品,則應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以免造成對更多人的傷害;
4、對不明病因的突發病,要採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然後急送醫院進行搶救;
5、如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進行隔離,把傷者送醫院治療,並根據醫生或衛生部門的建議進行針對性處理,防止傳染病擴散。
(十二)檔案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以檔案優先為原則,面臨其他財產損失和檔案安全的選擇時,要把保障檔案的安全作為突發性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對檔案資料的影響。檔案室發生火災、漏水及其它突發事件時按以下程式進行處理:
1、當發生突發事件時,在場發現災情的第一目擊者立即撥打保全值班室電話。
2、保全值班室接到災情電話後,立即派人前往現場查看情況,並向應急領導小組準確報告突發事件位置、種類、程度、周圍環境等情況。應急領導小組需在2小時內向市檔案局報告,並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
3、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和做好接應公安消防車輛進入災情現場等準備工作,通知無關人員儘快撤離現場。
4、應急領導小組除組織做好應急工作外,還應負責保護突發事件現場,維護現場周圍的秩序和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並提高警惕,防止有人趁機搞破壞活動。
5、突發事件情況嚴重需轉移檔案時,應儘量按照順序依次組織搶運工作。搶運出的檔案資料集中到安全地帶後派兩名以上專人負責看守,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檔案轉移後,應做好檔案安全防護工作。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市檔案局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支援。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2016年10月 26日印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