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檢察院

台州市人民檢察院

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是台州市的法律監督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人民檢察院
  • 辦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市府大道(西)輔路
  • 機構屬性:法律監督機關
  • 現任檢察長:王美鵬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重建於1978年7月,原名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台州分院, 1994年8月,台州地區撤地建市,1995年5月,更名為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檢察院。台州市人民檢察院現有幹警83名,內設機構14個,下轄9個基層人民檢察院,全市共有檢察幹警632名。
近年來,台州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省委“三服務”、市委“兩抓年”和省檢察院“三個年”等重大決策部署,堅定不移地深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圍繞中心精準發力,扛起服務保障大局的首要責任;立足辦案強化監督,扛起維護司法公正的監督責任;凝聚共識開拓進取,扛起守護公共利益的重要責任;勇於擔當改革創新,扛起積極參與市域治理的社會責任;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扛起鍛造檢察鐵軍的政治責任。
在“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點上,在改革發展新征程中,台州檢察機關將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浙江“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視窗”的新目標新定位,全面落實省委《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以提升檢察機關核心戰鬥力為著力點,以“三個年”活動為總抓手,以“五院同創”為總載體,高水平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為加快建設新時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檢察機關堅定不移地把維護社會穩定,打造“平安台州”作為首要任務,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積極查辦職務犯罪,突出查辦貪污賄賂大要案,全面加強訴訟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大力加強科技強檢力度,加快檢察信息化建設步伐,全市檢察三級網現已基本建成,推動辦公自動化進程,有力地促進了全市檢察工作的發展。全市兩級檢察院十分重視學歷教育和崗位練兵,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全市檢察人員中法學碩士研究生2人,本科以上學歷384人,占檢察人員總數的61.1%。全市有40名檢察官正在攻讀法學碩士研究生,145名檢察官在讀國民教育法律本科。
全市檢察機關不斷繁榮檢察文化。舉辦全市檢察機關運動會,開設檢察論壇,舉辦演講比賽、論文競賽,極大地豐富了幹警的文化業餘生活,受到了廣大幹警的熱烈歡迎,營造了生動活潑的文化氛圍。
幾年來,全市檢察機關以突出的工作業績得到了上級院和各界的肯定,多次受到上級院的表彰,全市9個基層檢察院全部達“五好”檢察院,先後有4個檢察院被評為省級先進檢察院,1個檢察院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人民滿意檢察院稱號。同時還湧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3名檢察幹警被授予市級勞模稱號。
全市檢察機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新時期里進一步解放思想,振奮精神,深化學習,開拓進取,紮實工作,推動各項檢察工作與時俱進,為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外事和涉台、港、澳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
2.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部、第六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全市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及其他綜合指導工作。
3.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市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4.第三檢察部(掛司法警察支隊牌子)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設定檢察偵查辦案組織,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辦案場所警戒、人員押解和看管等警務事項,負責輔助開展案件調查取證相關工作。負責保護檢察人員司法活動人身安全。負責檢察環節維穩安保等警務保障工作。
5.第四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6.第五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行政、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7.第六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8.第七檢察部(掛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受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承辦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9.法律政策研究室
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並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10.案件管理辦公室
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的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負責管理全市檢察機關司法鑑定相關工作。組織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檢察技術科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全市檢察機關檢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技術裝備管理。配合辦案部門開展技術性證據的提取、固定和運用工作。
11.檢務督察處(掛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負責研究制定檢務督察工作有關政策。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懲戒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2.檢務保障處
負責指導全市檢察機關計畫、財務、裝備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本級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後勤保障等工作。
13.組織人事處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市人民檢察院黨組負責全市檢察機關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負責組織對口援助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指導推進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建設。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和表彰獎勵工作。
14.宣傳教育處
負責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對外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檢察文化建設工作。承擔重要信息發布等檢務公開職能。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政治部。承擔幹部管理、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設和隊伍建設等職責。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承擔。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王美鵬: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吳曙光: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潘萬貴: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王煊: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計旦: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王盛: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謝偉正:台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鄭永省: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所獲榮譽

2017年12月,入選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評選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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