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城市管理局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是隸屬於台山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山市城市管理局
  • 類別:國家機構
  • 內設機構:7個
  • 所屬地區:台山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管理、城市設施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檢查、監督、實施市區的城市設施、城市綠化、環衛設施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措施。
(二)
根據城市持續發展要求,配合市政府負責城市東南區開發新城區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建設和維護。
(三)負責市區城市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環衛設施及相關工程的建設,統一管理,維護城市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環衛設施,查處各種占用、損壞城市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環衛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審批市區道路(人行道)、下水渠、綠化用地的占用、開挖、組織修復工作,統一組織市區樓宇化糞池的施工、工程驗收以及維修和養護工作。
(五)籌資引資建設城市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環衛設施工程,用好建設、養護、維修等專用資金;負責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收費,抓好城市設施的有償使用的管理工作。
(六)行使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實施城市工程設施,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設施方面的監察。
(七)組織實施經規劃部門同意需占用城市道路的臨時建構築物和需要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的各種管線、桿線以及室外燈飾、廣告(招牌)。
(八)負責市區城市設施重點工程建設的組織工作;組織市區城市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最佳化、工程發包和招投標、監督施工質量與安全、辦理城市設施及相關工程的施工報建手續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九)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築廢棄物處理、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
(十)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市區市政設施建設檔案、做好城市建設、城市設施、園林綠化設施、環衛設施建設的統計、信息工作。
(十一)處理人民民眾有關來信(電)來訪,辦理市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案件。
(十二)指導、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成本、固定資產、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等工作,以及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加強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市城市管理局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草擬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綜合檔案;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車輛安排使用、接待和機關後勤管理等事務;負責城市管理信息簡報、史志、年鑑編寫工作;主管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日常工作;負責局的保衛、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辦理市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處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電和來訪等。
(二)財務股
編制年度收支計畫,籌措建設資金;會同有關科室核定工程量,劃撥工程進度款;負責行事性收費和協助財稅部門做好有關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工程建設、養護、維修等專項資金;負責對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負責房產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三)城市設施管理股
負責城市設施(包括城市馬路、橋涵、擋土牆、護坡、河堤等)的維護和管理;承辦市政設施及相關工程的報批、監督、驗收和成本核算等工作;指導、協辦城市排水、園林、路燈、廣告的管理工作;指導協助查處占用或損壞市政設施的違章、違法行為;組織市政設施的安全檢查和鑑定維護工作;收集和建立城市設施管理資料檔案。
(四)工程技術股
負責草擬道路、橋樑、排水、路燈、園林綠化、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工程設施發展計畫;編報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維修、養護計畫;審核、編報、下達、監督、指導市區市政建設工程維修、養護計畫;委託拆建、組織新建擴建工程施工;組織市政工程發包、招標、投標工作;審查城市工程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負責城市工程設計、施工指導、技術管理、質量安全監督、驗收,城市道路、人行道、橋樑、人行天橋、下水道、排澇設施、排污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等維修、養護、修復工作。
(五)人事教育股
負責黨務、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指導、管理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實施、檢查和督促黨員、幹部職工年度教育計畫工作。
(六)園林綠化股
負責草擬市區園林綠化管理的制度、規定、政策和市區園林綠化總體規劃設計;負責對各管理責任單位和個人的綠地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以及指導;負責檢查、監督、實施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規範檔案賦予的行政處罰權;對古樹名木進行調查鑑定、建立檔案、設定標誌,劃定保護範圍,確定養護管理規範;負責審批因建設或維護架空線路、地下管線,需要對其公共綠地上的樹木花草進行修剪、斷根、砍伐或移植的請示與處理;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列入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公共綠地;指導、協調、檢查和督辦市區園林綠化美化、綠化和養護管理工作。
(七)環衛管理股
負責制定、檢查、監督、實施市區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負責檢查、監督、實施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規範檔案賦予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市區環境衛生設施管理方面的監察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市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疏通清理、垃圾收集和清運工作;負責配合、協調有關部門統一收取和管理使用城區的衛生服務費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