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縣地方史志辦公室

2002年9月,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將原台前縣委黨史研究室併入台前縣地方史志辦公室。2005年5月,經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意,縣地方史志辦公室掛縣委黨史研究室牌子,一套機構。

介紹,基本職能,內設機構,

介紹

屬縣政府序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正科級,編制11人。台前縣地方史志辦公室基本情況如下:

基本職能

1.受縣政府委託,代表縣政府制訂全縣地方史志工作規劃及實施意見。
2.承擔縣級志書、綜合年鑑的編纂、出版及發行任務。
3.指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志書和其它綜合志書的編纂工作。
4.負責社會需要的各種縣情、地情書籍的編輯出版,開發縣情信息,為我縣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5.承擔《河南省志》、《濮陽市志》以及其它綜合志書的供稿任務。
6.整理、校訂各類舊志。
7.負責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史志業務培訓。
8.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黨史工作的指示、決定和部署,做好本縣黨史的征、編、研工作。
9.徵集、編纂、研究本縣的黨史專題、大事記、黨史人物,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10.以史為鑑,資政育人,用黨史激勵、教育下一代,為台前縣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服務。
11.及時承辦省、市黨史部門和史志部門,以及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綜合股
職能: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內部綜合協調;組織起草重要檔案;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人事、財務、行政管理、後勤等工作。
2.方誌股
職能:負責《台前縣誌》稿件的徵集、整理、編纂、初審、校對及出版工作:負責續修下屆志書的準備工作,擬定編纂實施方案等;負責《河南省志》、《濮陽市志》及其它綜合志書關於台前縣部分的供稿工作;負責舊志整理出版工作;負責每一卷《台前年鑑》稿件的徵集、整理、編纂、初審、校對及印刷出版工作;負責縣級地情資料書籍的徵集、整理、編纂及印刷出版工作;負責各鄉(鎮)編纂志書及綜合年鑑的指導工作;負責縣直各部門、駐台前各單位部門志、專業志等志書的指導工作;參與各鄉(鎮) 及縣直各部門志書的評審驗收工作;負責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及本辦史志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台前年鑑》、《台前縣誌》及其它志書的發行工作;開展地情研究、地情宣傳和地情諮詢服務,貫徹實施地方史志工作有關要求、標準和規範。
3.黨史股
職能: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黨史工作的指示、決定和部署,做好本縣黨史的征、編、研工作;徵集、編纂、研究本縣的黨史專題、大事記、黨史人物,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以史為鑑,資政育人,用黨史激勵、教育下一代,為台前縣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服務;及時承辦省、市黨史部門和縣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4.年鑑股
職能:負責每年一卷《台前年鑑》稿件的徵集、整理、編纂、初審、校對及印刷出版工作;負責各鄉(鎮)綜合年鑑的指導工作;負責《台前年鑑》和地情研究成果印刷出版和發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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