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陽明大樓

台中市政府陽明大樓

1995年完工後成為台中縣政府大樓;2010年12月25日台中縣合併升格後,做為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樓層配置,

樓層配置

樓層配置單位備註
6樓
水利局、台中市風景區管理所、秘書處檔案室
禮堂
5樓
農業局、觀光旅遊局
禮堂
4樓
教育局、電腦教室、資訊機房
會議室
3樓
社會局、原民會、客委會、市長室、副市長室、技監/參議室
會議室
2樓
都發局(山城服務中心、建照存檔中心、都市修復工程科)、台中市體育處
環保局稽查大隊、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消保官調解室
會議室
1樓
陽明聯合服務中心、社會局、秘書處廳舍管理科、教育局收發室
建設局第二工務大隊、勞工局就業服務處、記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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