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預售面積

可預售面積就是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以進行預售和銷售的商品房面積。是經過批准預售的面積,包括已經預售和正在預售的商品房面積。可預售面積比總建築面積 小一點的原因

是指報告期內,經批准預售仍未竣工的商品房面積連同上期結轉的可預售總建築面積之和。
因為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用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以及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不可以分攤,但是計入總的建築面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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