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調利率優先股是不支付固定股利,股利與國債利率相掛鈎的金融產品。通常由公共事業公司或大型商業銀行發行。1982年由大通曼哈頓銀行首創。可調利率優先股的股利率每季度根據國債收益率曲線上三個點中的最高點加一個事先決定的利差設定,稱為股利重設利差。絕大多數可調利率優先股是永久的,其股利率有上限和下限。因為可調利率優先股通常不是可回售的,如果發行後市場要求反映發行者信用風險的利差大於其股利重設利差,它可能以低於面值的價格交易。可調利率優先股與普通優先股的區別在於前者的利率是按一定的標準根據市場的變動調整,特點是能保證投資者在市場利率變化中獲得長、中、短期三種金融資產內最高的利率報酬。將利率期限結構變動的風險轉移給了發行人。由於其利率的可調性,市價波動比普通優先股小,起到了減少利率波動風險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調利率優先股
- 創造時間:1982年
- 創造單位:大通曼哈頓銀行
- 特點:僅30%的股利需要繳稅
特點,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