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聽度範圍

可聽度範圍(audibility range) 一譯“聽覺範圍”。個體能聽到聲音的最低到最高的頻率範圍。正常個體能聽到的聲音頻率範圍約為16赫茲~20000赫茲。從可聽度圖中可以看出,最小可聽度曲線和可聽度極限之間的區域即構成可聽度範圍或聽覺反應區。可聽度範圍不僅與聲音的頻率有關,還與聲音的強度有關。

可聽度極限(audibility limit)是指個體聽覺器官對聽覺範圍內各頻率聲音能被聽到時的最大或最小可聽強度。一般指最大可聽強度,聽這個強度附近的聲音刺激會產生癢痛感,超過這個強度則聽不到。研究證明,這些感覺與聲音刺激的頻率相對無關,這樣聽覺範圍內各種頻率聲音的可聽度極限構成的曲線近似於一條直線,這一強度大約130分貝~140分貝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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