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受步長法(acceptable steplength method)指的是以可接受的步長取代最優步長的一維搜尋方法。 簡介比起尋求最優步長,它可以大大減少計算量.設f<x)為定義在R”中包含約束集X的某一開集上的實值函式,且具有二階連續偏導數.擴,才EX,在[0,1]中求出使成立的最大的只,它即為可接受步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