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性

可保性是保險工作中術語。凡保險對象合乎承保條件的,稱為可保性。例如,人身保險標的,必須是能正常工作的健康人,對素有嚴重疾患的人則不能承保; 財產保險標的必須是合法的符合條件的。如非法建築物,無檢驗合格證的汽車,不適航的船舶,不符合承保條件,均無可保性。

可保性證明指在財產保險中,某些特定財產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後所簽發的合格證或其他有關證件。這類財產、只有經過檢驗合格發給有關證明後,保險人方予承保。如機動車輛保險對參加保險的車輛必須有檢驗合格證、行駛證、車輛號牌的才能承保;參加船舶保險的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檢驗合格,領有船舶證書、船員職務證書、航行簽證、營業執照者方可承保。這些有關證明均可稱為可保性證明。在人身保險業務中,有的險種需要醫生檢查身體,合格者才能被承保。因而檢查身體合格證書亦屬於可保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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