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峰

只峰

只峰,男,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受傷住院。

2016年11月9日,法院宣判,只峰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只峰
  • 職務:原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 性別:男
  • 獲得罪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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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2015年8月14日,只峰尚未完全清醒,不能開口說話,由於只峰是爆炸案發生企業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在爆炸案發生後,他作為重要當事人,公安局派出的便衣警察也始終跟隨他的行動,密切關注他的情況變化。
只峰
只峰
在病房內,這位警察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也是早上6點鐘左右前往醫院與之前跟在只峰身邊的同事換班進入病房,儘管這一天也陸續有人來看望只峰,但只峰始終沒有開口與人交流過。

人物描述

據神經外科護士站護士回憶,只峰大約是爆炸發生後半小時左右被送來天津市泰達醫院,凌晨1點左右就已被收治進入神經外科。
只峰
只峰
泰達醫院神經外科主任郭再玉醫生告訴記者,“送來的時候情況挺嚴重的。不過經過治療,顱內出血已經不是很嚴重了,人也已經甦醒了,只是暫時還不能說話。”

官方闢謠

2015年8月15日上午10時,在天津港危險化學品倉庫“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第四場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政府新聞辦主任龔建生表示,在2015年8月14日上午第二場新聞發布會結束時,聽見有記者大聲地提問,只峰是誰?網上也有不少人炒作,只峰背景深厚。
2015年8月14日下午四點十三分,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進行了闢謠。2015年8月15日上午事故現場新聞中心從市公安局進一步了解到,只升華只有一個女兒,沒有兒子,只峰與他沒有任何關係,對這種在危機時刻散布謠言者,公安機關正在依法開展調查處理工作。

人物事件

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工作。
2015年8月14日,依法對瑞海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對在事故中受傷的瑞海公司總經理只峰犯罪嫌疑人依法監視居住。
2015年9月21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關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一審公開審理。9日,各法庭分別依法對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只峰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以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判處無期徒刑;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並處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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