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教育制度

古巴教育制度,古巴16—19世紀為西班牙殖民地,1902年獨立。人口1057.3萬(1990 年)。部分居民信奉天主教。通用西班牙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約合1918美元(1989年)。教育方針:對受教育者進行政治思想、文化知識、科學技術、體鍛、美學、勞動和軍事等教育,使之得到全面發展,成為新社會有覺悟的、積極的建設者和保衛者。整個教育系統由正規教育和成人教育組成。

正規教育分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級。初等教育分國小預備教育(1 年)和國小教育(6 年)兩個階段。國小為義務教育,分初小和高小。初小 4 年,實行包班制;高小 2 年,實行分科教育。中等教育主要分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師範教育三類。普通教育分國中(3 年)和高中(3 年)兩個階段。國中是義務教育,高中是大學預備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有工藝學校(1年~2 年)和工藝學院(3 年~4 年)兩種學校,均招收國中畢業生;自 1981 —1982 學年始,後者可招收高中畢業生,修業 1 年~2 年。中等師範教育主要培養國小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招收國中畢業生,修業 4 年~5 年。高等教育設大學、大學中心和學院(包括師範學院)三類學校。1989 年有大學 47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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