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行政組織理論亦稱“韋伯管理理論”。通過職務或職位而不是通過個人或世襲地位來進行管理的一種管理理論。由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根據對教會、政府、軍隊和企業組織管理的分析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提出的。其主要論點是: (1) 把一個組織中為實現目標所需要的全部活動劃分為各種基本作業,作為任務分配給各個組織成員。每一個職位都有明文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在組織的每個環節上由配備擁有必要職權的專家來完成各項任務。(2) 各種職務和職位按職權等級原則組織起來,形成一個指揮體系或階層體系。每個下級接受他的上級的控制和監督,每個人不僅要對自已的行動負責,還要對自己所屬下級的行動負責,因此,他必須對自己的下級擁有權力,能發出下級必須服從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