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縣財政局坐落在古丈縣古陽鎮紅星小區,占地面積22畝,其中綠化面積1200㎡,房屋建築面積近10000㎡,院內現有辦公樓一棟、住宿樓2棟。局下轄20個股室、7個二級機構、12個鄉鎮財政所,有幹部職工118人,其中局機關81人,有黨員幹部55人。古丈縣財政局是縣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縣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切實履行財政職能,強化財稅征管,著力最佳化支出結構,著力提升管理效能,著力帶好乾部隊伍,著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2011年,古丈縣共完成財政總收入1.18億元,為預算的115.01%,同比增加4070萬元,增長52.6%,首次突破億元大關。該局先後榮獲“全國財政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省級模範職工之家”、“全省財政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州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州文明標兵單位”、全縣“組織工作先進單位”、“四文明一等獎”、“為農服務先進單位”、“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丈縣財政局
- 所屬地區:古丈縣
- 管理範圍:民政
- 屬性:政府機關
- 幹部職工:118人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獲得榮譽,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執行全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參與涉外財政、債務等國際談判,並簽訂有關協定、協定。
3、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縣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4、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5、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6、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研究制定縣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報請縣人民政府審批地方稅收的減免工作。按規定承擔地方關稅管理的有關工作。
7、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8、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未納入縣國資委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9、負責辦理和監督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1、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縣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12、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會計行政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3、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府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14、負責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審批政府採購方式,擬定政府採購政策、制度、辦法,依法管理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督政府採購制度和契約執行情況。
15、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財政局內設辦公室、綜合規劃股、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經濟建設股、農業股、社會保障股、企業股、會計股、資產資源股、監督檢查股、政工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信息管理與績效評價股,轄農稅局、非稅收入管理局、會計核算中心、工資發放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和21個鄉鎮財政所。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全局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以及檔案的起草或修改;負責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後勤、接待、保衛、計畫生育、綜合治理;負責宣傳、信息、辦公自動化和新聞發布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辦理財政文告工作;負責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落實;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國家賠償費用;組織全縣財稅普法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回覆工作。
綜合規劃股
(加掛財稅征管協調辦公室牌子)
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財政分配政策、財源建設政策和組織實施。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制定社會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全縣財政經濟運行形勢;牽頭組織“收支兩條線”工作;負責落實非稅收入的管理政策,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提出價格、工資和國有土地、礦產資源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有關住房資金和移民資金的管理;負責稅費改革、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彩票發行監督與財務監督工作;指導鄉鎮財源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源調查工作,研究地方稅源政策;負責全縣財源建設項目規劃制定,項目的考察、融資、論證、評估、考核與實施,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資項目庫;負責全縣財源建設資金(包括產業建設基金、財源建設基金等)的管理;參與全縣財源建設和財稅目標考核和兌現;負責原財政有償資金回收管理與處置;負責協調國稅、地稅、農稅三部門有關事項;負責全局重要報告的起草或修改,負責財政調研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
預算股
(加掛古丈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清產核資辦公室牌子)
制定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與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縣級預算草案,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擬定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鄉(鎮)財政的轉移支付工作;管理縣級預備費;會同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承擔向縣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負責稅政及增值稅退稅工作;擬定和執行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匯總部門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國有資產效績評價;組織協調公共資源統計信息網路建設工作;擬定和執行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國庫股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全縣及縣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匯總編制縣本級和全縣財政總決算;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本級財政性資金銀行開戶及帳戶;辦理財政資金收支結算及資金撥付;擬定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的發行、負責與審計有關的工作;管理縣級工資統發工作。
行政政法股
掌握各分管部門(單位)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負責制定行政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級行政基建的歸口管理和立項審批;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項目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財政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審批分管部門(單位)年度決算。
教科文股
掌握各分管部門(單位)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與發展的決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項目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財政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權用管理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南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年度決算。
經濟建設股
(加掛基建工程預結算審查中心牌子)
掌握各分管部門(單位)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牽頭與縣計委等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研究擬定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決算工作及資金使用監督;負責管理國家糧食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年度決算。
農業股
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擬定財政支農、財政扶貧政策;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對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審核批覆年度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縣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農口救災防災資金。
社會保障股
掌握各分管部門(單位)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並提出有關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籌措社會保障資金,提出社會保障支出的重點及順序,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管,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定並監督執行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審核批覆年度決算。
企業股
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國有企業的租憑、拍賣、兼併、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經費,辦理縣直企業虧損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擬定分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以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擬定國有外經貿、旅遊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事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管理外事、援外經費;辦理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前期論證、轉貸及償還工作;負責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財政國際多邊和雙邊合作事宜;參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分管部門的財政財務管理。
會計股
(加掛中華函授會計學校古丈分校,古丈縣財政會計學會牌子)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縣註冊會計師協會和註冊評估師協會的有關工作,管理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古丈分校的有關工作;負責財政會計學會和珠算協會的日常工作。
資產資源股
(加掛古丈縣產權交易中心牌子)
擬定有關國有資產產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繳國有資產收益,編制縣級國有資產預算草案,組織國有資產預算執行;負責縣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負責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標準、備案、抽查的監督管理;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公司)股份制改革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作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工作;負責礦產、水利、山木、旅遊、城市等國有資源經營(建設)的管理;負責各種特許經營權拍賣的有關事項;負責縣直單位產權糾紛調處裁定;負責縣屬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的招標拍賣及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和管理產權交易,合理、有效地利用國有資產和資源,發揮財政配置資源的職能作用,規範國有產權交易和配置行為;儘可能地將資源優勢轉化為財源優勢,將存量資產轉變為現實財力。
監督檢查股
(加掛財政監督檢查局牌子)
擬定財政檢查的計畫,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政策建議;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非稅收入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開展財政執法監督檢查和局機關內部財政財務監督檢查。
政工股
(加掛縣監察局駐縣財政局監察室牌子)
負責本局紀檢、監察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黨群等有關工作;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雙文明建設,負責先進財政所的創建工作,組織財政表彰活動;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負責縣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政府採購的具體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採購政策,確定政策採購目錄、範圍和方式,確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及供應商資格,落實政府採購計畫。
信息管理與績效評價股
負責制定古丈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承擔財政信息資源開發、資料庫建設和信息服務;負責局內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維護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評價財政專項資金(包括預算內外資金)的使用效益,對財政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到資金使用全過程進行追蹤問效;負責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行為過程及結果(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等)進行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
古丈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內設徵收管理股、計畫財務股。
負責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進行立項、審批與報批工作;負責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的徵收與管理;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的票據管理;負責縣直非稅收入專戶管理的收支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的監督檢查;參與綜合財政收支計畫的編制和收支管理;指導各鄉鎮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古丈縣鄉鎮財政管理局
內設徵收管理股、財會股、鄉鎮財務管理股。
擬定耕地占用稅、契稅的罰沒收入和法規實施的具體規定和辦法;負責農業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參與研究農村稅費政策和農業稅稅制改革及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鄉鎮財政業務指導與管理。
古丈縣會計核算中心
內設會計股、資金股、稽核股。
負責納入集中核算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結算、會計核算業務;審核、監督、集中核算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
古丈縣工資發放中心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經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其他單位人員的工資發放工作。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地理位置
地址:茶城路
古丈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