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工作,促進口岸出境免稅店健康有序發展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5月17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 發布時間:2019年5月17日
- 實施日期:2019年5月17日
《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工作,促進口岸出境免稅店健康有序發展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5月17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規範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工作,促進口岸出境免稅店健康有序發展而制定的法規。2019年5月17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
《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範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工作,促進口岸出境免稅店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國口岸出境免稅店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口岸出境免稅店的設立申請、審批、招標投標、經營、監管等事項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口岸出境免稅店,是指設立在對外...
《口岸進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落實國務院決定,規範管理口岸進境免稅店,確保口岸進境免稅店政策的順利實施,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我國口岸進境免稅店政策,制定的辦法。2016年2月18日,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旅遊局以財關稅〔2016〕8號印發《口岸進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調整信息 2022年1...
《關於印發口岸進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是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3月29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旅遊主管部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財政部駐...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正式實施,規定免稅店標準英文名為Duty-Free Store。2019年5月17日,中國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印發《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規範管理口岸出境免稅店。2024年8月,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通知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市內免稅商店監管辦法》是2024年9月海關總署公布的檔案,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經營市內免稅商店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具備聯網核查條件,經海關批准,並辦理註冊手續。國內商品進入市內免稅商店視同出口,應當符合國家關於出口管制和免稅商店經營退稅國產品等相關要求。出境旅客在市內免稅商店...
2019年5月17日,中國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印發《口岸出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規範管理口岸出境免稅店。背景介紹 免稅(duty-free)在經濟生活中,稅收立法確定的稅收制度,包括設立稅種、設計稅目和稅率,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般情況群體的平均承受能力來制定的,適應了普遍性、一般...
應當在設立於口岸出境隔離區內的免稅商品提貨點提取所購免稅商品,並一次性攜帶出境。市內免稅店主要銷售便於攜帶的消費品,鼓勵市內免稅店銷售國貨“潮品”,將具有自主品牌、有助於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色產品納入經營範圍。《辦法》還規定了市內免稅店設立審批、經營主體確定方式等管理要求。
第五節 對出境口岸免稅店經銷國產品的退稅規定 第六節 加工貿易出口貨物的退(免)稅 第七節 出口捲菸的免稅辦法 第八節 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辦法 第九節 軟體出口的退(免)稅政策 第十節 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辦法 第十一節 保稅物流園區(中心)的退稅規定 第十二節 保稅區出口貨物的退(...
誰能在市內免稅店消費?《辦法》明確,市內免稅店的銷售對象為即將於60日內搭乘航空運輸工具或國際郵輪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於中國籍旅客)。市內免稅店採取市內提前購買、口岸離境提貨的方式,旅客在市內免稅店購物後,在設立於口岸出境隔離區內的免稅商品提貨點提取所購免稅商品,並一次性攜帶出境。需要注意的是...
本年度已申報免抵退稅的,如須實行免稅辦法或徵稅辦法,在當期用負數沖減原免抵退稅申報數據;跨年度已申報免抵退稅的,如須實行免稅或徵稅辦法,不用負數沖減,應全額補繳原免抵退稅款,並按現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五、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免退稅的申報 (一)申報程式和期限 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
免稅商場以經營國產出口商品和特區自產產品為主,少量經營進口商品。經營範圍只限於服裝、鞋帽、玩具、日用品(含五金、搪瓷、塑膠、玻璃、皮革製品)、工藝品、針織品、床上用品、室內裝飾用品、文化體育用品以及糧油食品等。經銷的進口商品,按保稅倉庫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每年只給一定的限額。特點介紹 免稅品是指經營...
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辦法 霍特管辦發[2013]33號 關於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霍爾果斯園區引進企業薪金收入個人所得稅獎勵暫行辦法 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霍爾果斯園區鼓勵和促進企業上市的實施辦法(摘要)產業扶持政策 1.紡織服裝產業 2.霍爾果斯口岸整車進口發展扶持辦法(摘要)3.商貿服務業 4.外貿服務業...
2.經貿部所屬的中國出國人員服務公司。供應對象是因公臨時和長期出國工作、學習、進修的人員,國家派駐國外的公務人員。公司在北京、上海、成都、廣州、兩安等地設立機構經營免稅外匯商品業務。3.國務院僑辦所屬的中國華僑旅遊僑匯服務公司。供應對象是回國探親的華僑、台灣同胞、外籍華人、居住在中國的外國僑民和出境探親...
免稅品 免稅品是指經營單位按照海關核准的經營品種免稅運進專供其免稅店向規定的對象銷售、供應的進口商品。免稅店經營的免稅品品種,應由經營單位統一報經海關總署批准。免稅店銷售的免稅進口菸草製品和酒精飲料內、外包裝的顯著位置上均加印“中國關稅未付”(China Duty Not Paid)中、英文字樣。
第五節 對出境口岸免稅店經銷國產品的退稅規定 第六節 加工貿易出口貨物的退(免)稅 第七節 出口捲菸的免稅辦法 第八節 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辦法 第九節 軟體出口的退(免)稅政策 第十節 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辦法 第十一節 保稅物流園區(中心)的退稅規定 第十二節 保稅區出口貨物的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口免稅品銷售業務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關於免稅商品業務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免稅店經營國產品試行退稅政策的復函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境口岸免稅店經營國產品試行退(免)稅辦法的通知 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出境口岸免稅店經銷 國產品試行退稅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 第三編 ...
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農產品增值稅抵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545號)第二條。1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境口岸國際隔離區免稅店銷售進口免稅品和國產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6]313號)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所銷...
海口海關的職能也從主要是經濟方面的監督管理擴大到同各種政治破壞活動進行鬥爭,加強了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的檢查,在現場採取翻箱倒櫃、包包打開、罐罐過機的過細檢查方法。同時執行外貿部制訂的《海關檢查揭發進出口貨運事故辦法》,把檢查揭發貨運事故作為主要任務之一。派出關員深入到進出口公司倉庫、碼頭...
四、出口貨物實行免稅管理辦法的外商投資企業銷售並運入出口加工區的本辦法第三條所述予以退(免)稅的貨物,在2000年底前仍實行免稅政策。五、對區外企業銷售並運入出口加工區的貨物,一律開具出口銷售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六、對區外企業銷售給區內企業並運入出口加工區供區內企業使用的實行...
零部件等物資,儲存在保稅倉庫以備隨時加工成品出口。加工貿易備料保稅倉庫是我國保稅倉庫中的主要類型。2、寄售、維修、免稅商品保稅倉庫。這類保稅倉庫是為外國產品在我國寄售及維修進口機器設備所需要零部件和進口外匯免稅商品服務的,外國商品進境是存放在保稅倉庫,待銷售、維修或供應時,海關按規定予以徵稅或減免。
4.1 出口捲菸的免稅辦法 4.2 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退(免)稅實務 4.3 易貨、補償貿易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實務 4.4 小規模納稅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實務 4.5 委託代理出口退(免)稅實務 4.6 出境口岸免稅店經營國產品退(免)稅實務規定 4.7 出口加工區貨物的退(免)稅實務 4.8 援外出口貨物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保稅工廠管理辦法》規定了設立保稅工廠的條件:凡經國家批准有權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或具有法人資格的承接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的出口生產企業,均可向主管地海關申請建立保稅工廠。③保稅區 經海關批准專門劃定的實行保稅制度的特定地區。進口貨物進入保稅區內可以免徵關稅,如復出口,也免...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根據《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保稅區”是指海關監管的特定區域。海關對進出保稅區的貨物、運輸工具、個人攜帶物品實施監管。...
綜合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准,以虛擬港口為依託,設立在特定區域內,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即疊加了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出口加工區相關的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它和保稅港區一樣,都是我國目前開放層次最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32條:經營保稅貨物的儲存、加工、裝配、展示、運輸、寄售業務和經營免稅商店,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經海關批准,並辦理註冊手續。實施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辦法》(署令第117號)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
《洋山辦法》第二條規定,洋山保稅港區是實行一體化封閉管理並由海關統一監管的特殊功能區域。(三)保稅港區是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區域 行政管理區域的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容易聯想到前文提到的其他特殊經濟區,如: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保稅港區作為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區域,與以上的...
7、除已經流通性簡單加工的貨物外,區外進入園區的貨物,因質量、規格型號與契約不符等原因,需原狀返還出口企業進行更換的,園區企業應當在貨物申報進入園區之日起1年內向園區主管海關申請辦理退換手續。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徵稅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更換的貨物進入園區時,可以免領出口許可證...
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境口岸免稅店有關 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發[2008]67號 2008年3月10日 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林木銷售和管護徵收 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京國稅發[2008]86號 2008年3月19日 市國家稅務局關於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備案資料調整問題的通知 京國稅函[200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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